ng体育自媒体

-ng体育自媒体
首页/游戏/ 正文

浙江自贸区的跨境电商发展,宁波2021都市圈意义?

admin2023-11-27游戏21 ℃0 评论

浙江自贸区的跨境电商发展,宁波2021都市圈意义?

宁波都市区将通过打造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培育一批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群、建设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强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现代化产业创新体系;通过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高水平建设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等,建设现代化开放体系;通过打造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建设综合交通门户枢纽、构建都市区对外便捷交通、构筑都市区内部快速路网、优化都市区公交网络、强化其他基础设施共建,建设现代化交通体系;通过构建一体化旅游网络、推动文化产业联动发展、共同打造文旅体金名片、加快建设一体化文旅体市场,建设现代化文旅体系;通过共同建设智慧城市、合作共享公共服务、共筑舒适生活环境、共治共保生态环境、探索推进政务服务同城化,建设现代化城市品质体系。

21个自由贸易区综合实力排名?

中国国家级自贸区至今一共有21个,分别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广东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辽宁自贸试验区、浙江自贸试验区、河南自贸试验区、湖北自贸试验区、重庆自贸试验区、四川自贸试验区、陕西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试验区、山东自贸试验区、江苏自贸试验区、广西自贸试验区、河北自贸试验区、云南自贸试验区、黑龙江自贸试验区等共计18个自贸区、北京自贸试验区、湖南自贸试验区和安徽自贸试验区。

如何看待区块链新规?

(对银保监会首份供应链金融专项文件的四点思考)

7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一份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文件”),再次牵动了中国供应链金融领域万千践行者的心。

在此之前,还有几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文件:首先,供应链金融出现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作为六大重点任务之一;然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引商业银行要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接着,深圳市出台首份地区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专项文件,浙江省出台了省级专项文件,珠海横琴自贸区出台了首份针对供应链金融的专项扶持办法。相对上述文件,这份文件是我国银保监会第一份专门针对供应链金融的文件!意义非同小可!

深圳市金融办金融服务处处长助理何锦锋:“作为银保监会首次出台供应链金融专项文件,这份文件非常好,非常专业。银保监会这个文件起到了很好的风险预警作用,也有很好的促进引领作用。标题很好,用的是正面词汇,相信未来供应链金融会越来越规范,规范才能更好地发展。”万联网与部分业界人士对其中几点进行了深入讨论,形成了一些观点。

思考一

对文件出台背景与文件基调的理解:国家供应链金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文件的核心是规范与创新,且恰逢其时!

这份文件的出台不仅仅是为了响应国家对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具有政策延续性,更具有现实意义。

这两年,中国企业爆雷事件频繁发生,小企业不用说,生死引不来大的关注,但大企业也违约、爆雷,各种黑天鹅现象频现。中国的金融风险越来越凸显,背后是两个关键问题,首先是需求端即实体经济本身的高负债与低收益,第二是供给端的金融乱象。

不同时解决供需双方的问题,根本无法实现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降风险”目标。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被纳入中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具有现实意义——供应链金融具有同时解决供给端问题和需求端问题的能力。

这份文件是在这样的大背景和大思虑下发布的。

尽管发展供应链金融得到国家认可,但是不可否认,中国供应链金融发展还不成熟,需要规范与创新。这两年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确出过一些风险,背后的原因有很多,其中需要银行重视的是:一方面实体经济不景气带来的大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此处指各种场景/平台方)自身的投机性、盲目性、不规范性,例如国企利用资金优势借供应链金融之名盘剥上下游,但实际并没有健全的风控体系;一些在产业链中不具有整合优势与能力的企业企图整合整个产业,具有盲目性;一些供应链服务企业过度金融化,不务正业——供应链是根基等等。

从银行的角度来说,尽管当前实体经济下行,全球风险增加,大中小企业违约风险增加,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也乱象丛生,但银行显然不能在供应链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畏缩、退却!

文件对银行、保险机构进行体系化的更明细的指引,从业务模式、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外部环境四个方面来指引银行、保险等机构进行规范与创新,恰逢其时,具有现实意义!

思考二

对文件具体意见的理解:经济下行期,对核心企业的风险管理变得更重要!

文件中十分突出地强调了核心企业的作用和地位。尤其是,第十一条意见强调:对于由核心企业承担最终偿付责任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应全额纳入核心企业授信进行统一管理,并遵守大额风险暴露的相关监管要求;第十六条意见,更是详细地描述了要加强核心企业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要着眼于全链,不仅仅要看融资企业的风险,还要看核心企业的风险。经济下行时期,已经不能像从前采取粗放式的风控策略——只要核心企业配合就能给上下游放款,现在如何把握核心企业的风险管控好尤为重要。第十六条列举了一些方法,第十一条也很重要。

在应收账款融资类业务场景中,核心企业是第一还款来源,承担最终偿付责任,但有的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的时候并不将此责任纳入核心企业的授信进行统一管理。在核心企业为下游客户融资提供担保责任的业务场景中,核心企业的担保责任自然会被纳入授信管理;但现实情况中,核心企业往往提供的是隐形担保,或者叫软担保,例如按约定交付、收货确认、调剂销售、扣压返利等。当年深发展为这类担保创造了一种新的额度,与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有本质区别。虽然这种额度还没有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规范或要求——此文件中也没有明确,但我们应该思考并重视对核心企业责任、能力、信用的“全额全面统一管理”,不管纳不纳入授信,都应该有所管理,不要忽略核心企业的杀伤力。如文件所说,要“加强核心企业风险管理”。

思考三

对文件具体意见的理解: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不能重蹈P2P的覆辙!

第十八条的加强合规管理,强调:“禁止借供应链金融之名违法违规展业或变相开办未经许可的业务。不得借供应链金融之名搭建提供撮合和报价等中介服务的多边资产交易平台。”

对于银行来说,合规非常重要,例如借用供应链金融之名将资金投入房地产领域,涉及P2P,结构性存款、高息揽款......这些肯定都是不允许的,而文件中此次首次突出强调了不得以供应链金融之名搭建提供撮合和报价等中介服务的多边资产交易平台,值得深究。

当前的确有些银行搭建了以撮合和报价等中介服务为主的平台,将自己做不了的业务介绍给其他金融机构,收取中介服务费。从此条意见来看,表面上,银保监会将此视为“不务正业”,超范围经营。

更进一步思考,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如果只有信息发布、撮合的作用,跟当年互联网金融的逻辑就相似了。互联网金融平台是以信息撮合为核心的,并不以风险控制为核心。那么其发展逻辑就是,把资产真假、风险放在次要位置,把信息共享、撮合成功放在首位。互联网金融与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区别是前者先找资金,再关注资产;后者是先把资产做好(包括风控做好),再找资金。

因此如果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只有信息发布和撮合的作用,很容易又是“本末倒置”。

可以大胆猜测,银保监会认可的供应链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必须把优质资产放在首位,何为优质资产,那就是必须通过风控检验的资产。换言之,必须能起到足够的风控作用。

思考四

对文件具体意见的理解:银保监会鼓励银行创新,突破旧制!

这份文件除了明令禁止了银行的部分行为,其实更多的是给予了银行创新的空间,允许银行创新突破一些传统规制。例如第十二条“实施差别化信贷管理”,强调的是制定有针对性的信贷管理办法,通过在线审核交易单据,通过多方合作开展贷款“三查”工作。又如第十三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调健全供应链金融业务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这也是当前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的一大掣肘。还有第十条“加强业务集中管理”,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对接银行的“难”与“痛”就主要受制于没有“集中管理”。“推动银保合作”对供应链金融也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这需要保险机构的积极尝试,目前保险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还不算普及,值得期待。未来银行、保险及其他多类金融机构的合作对金融供应链的发展、对全金融聚焦实体经济意义匪浅。

随着上述创新的不断落实,未来中国银行业能在合规的前提下,真正放手开展供应链金融,相信这是所有中小企业、所有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也是所有有志于服务实体经济的银行想要的愿景。

自由贸易区多少个?

目前在建的自贸区有18个,分别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第一条 为了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为何设立安徽自贸区?

赋予安徽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加大开放力度,开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累实践经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推进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创新活跃强劲、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实施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和服务实体经济“四送一服”工程。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以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为目标,营造“四最”营商环境。构建“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推行“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

(二)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2.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科研和技术服务、电信、教育等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简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支持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外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3.强化投资促进和保护。鼓励自贸试验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推广市场化招商模式,探索成立企业化招商机构。建立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实施重大外资项目包保服务机制。健全外商投诉工作机制,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4.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完善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为优势产业走出去开拓多元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在符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对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采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支持合肥、芜湖中德合作园区建设,探索建立国际园区合作新机制。

(三)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5.优化贸易监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海关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多种合格评定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和推广“海关ERP联网监管”,大力推进网上监管,开展“互联网+核查”、“线上+线下”核查等创新试点。深入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优化鲜活农产品检验检疫流程,简化动植物检疫审批程序,实施全程网上办理。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支持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试点。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

6.培育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合肥、芜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合肥、芜湖片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依法依规开展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推动跨境电商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鼓励建设出口产品公共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探索建设国际邮件、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进出境一体化设施。积极开展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工作。进一步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产品售后维修进出口管理,适当延长售后维修设备和备件返厂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入境维修复出口免于实施装运前检验。支持设立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

7.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支持建设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芜湖航空器维修保障中心。支持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片区,按规定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建设汽车整车进口口岸、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优先审理自贸试验区相关口岸开放项目。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基地,高标准对接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支持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布局境外服务网络。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8.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落实放宽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拓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依法设立各类金融机构。研究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试点。探索开展离岸保险业务。完善自贸试验区内技术等要素交易市场,允许外资参与投资。促进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探索通过人民币资本项下输出贸易项下回流方式,重点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

9.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加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合作。支持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依法合规设立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融资租赁公司等专门服务科创企业的金融组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金融创新,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鼓励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拓宽服务领域。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小镇依法依规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探索设立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合肥片区积极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10.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防范非法资金跨境、跨区流动。提升金融执法能力,有效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11.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健全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建成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框架体系,争创国家实验室,探索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模式。支持做好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强光磁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究工作,组建环境科学研发平台和未来技术综合研究基地。支持提升拓展全超导托卡马克、同步辐射光源、稳态强磁场等大科学装置功能,加快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建设。支持建设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筹划组建大健康研究院。支持建设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质量建设一批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等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相关产业创业者开放。

12.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参与建设相关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产学研合作、信息发布、成果交流和交易平台。鼓励建设国际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支持模式国际化、运行市场化、管理现代化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参与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支持建立科技融资担保机构。探索有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规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结合自贸试验区内产业特色,搭建针对性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安徽科技大市场,提升安徽创新馆运营水平。

浙江自贸区的跨境电商发展,宁波2021都市圈意义?

13.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支持重要国际组织在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在世界前沿关键领域参与或按程序报批后发起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建设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探索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国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分享机制。支持境内外研发机构、高校院所、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或共建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建设引才引智示范基地。

14.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和完善分红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核心团队持股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方案。对顶尖科技人才及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支持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商业健康保险跨境结算试点。

(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5.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支持将生物医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硅基新材料等产业纳入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合肥片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鼓励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自贸试验区内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机器人等产业,按商业化、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支持组建硅基生物基产业创新中心。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内,探索实施有关支持政策,推广使用聚乳酸等可降解塑料制品。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购买和引进海外研发、测试设备及重大装备。对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积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16.培育布局未来产业。支持超前布局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支持量子信息、类脑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快推进靶向药物、基因检测等研发产业化,支持开展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超导质子放射性治疗设备、植入介入产品、体外诊断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金属铼等前沿材料产业,培育发展石墨烯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典型应用。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AI、5G与实体经济、制造业的系列化融合应用。大力推动数字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探索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鼓励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七)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17.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对接上海、江苏、浙江自贸试验区,推动长三角地区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对外开放高地。继续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支持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建立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支持开展港口合作,打造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和合肥江淮联运中心。鼓励参与芜湖至上海“点到点”航线经营的各船运公司互换仓位,提高航线服务保障能力。开展会展合作,支持办好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高端展会平台。加强自贸试验区与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联动,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18.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支持安徽自贸试验区与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长江中上游地区集装箱在自贸试验区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加快引江济淮工程建设,提升自贸试验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航运支撑能力。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林长制改革经验,探索在长江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生态、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19.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支持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便利,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共商共建一批重大合作项目。拓展提升中欧班列(合肥)功能和覆盖范围,根据市场需要提高集装箱办理站能力,推动将中欧班列(合肥)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鼓励建设中东部地区连接中亚、欧洲的铁水联运大通道,推动建立多式联运体系。

额 本文暂时没人评论 来添加一个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