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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神的教徒百科全书,有哪些好看到让人无法自拔的高分电影.

admin2023-12-07福利彩22 ℃0 评论

背叛神的教徒百科全书,有哪些好看到让人无法自拔的高分电影?

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我将分享以下十部豆瓣高分经典犯罪片电影分享给大家

1(肖申克的救赎)豆瓣评分9.7

《肖申克的救赎》是由弗兰克·德拉邦特编剧并执导的美国剧情片,由蒂姆·罗宾斯、摩根·弗里曼领衔主演。

该片根据斯蒂芬·埃德温·金1982年的中篇小说《肖申克的救赎》改编,主要讲述了男主角银行家安迪因枪杀妻子及其情人的罪名入狱后,与能为狱友走私各种违禁商品的埃利斯成为了朋友,安迪不动声色、步步为营地谋划自我拯救并最终成功越狱,重获自由的故事。

该片于1994年9月23日在美国公映。1995年,该片获得第67届奥斯卡金像奖中包括最佳影片在内的七项提名。

2(这个杀手不太冷)豆瓣评分9.4

《这个杀手不太冷》是由吕克·贝松编剧并执导,让·雷诺、加里·奥德曼、娜塔丽·波特曼主演的动作片,该片于1994年9月14日在法国上映。

该片讲述了一名职业杀手莱昂无意间搭救了一个全家被杀害的小女孩玛蒂尔达,他和小女孩互生情愫,最后他为了救玛蒂尔达而身亡的故事。

3(无间道)豆瓣评分9.3

《无间道》是寰亚电影发行公司于2002年出品的一部警匪片,由刘伟强、麦兆辉执导,刘德华、梁朝伟、黄秋生、曾志伟等主演。

该片讲述的是两个身份混乱的男人分别为警方和黑社会的卧底,经过一场激烈的角斗,他们决心要寻回自己的故事。2003年,该片获得了第22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奖、第40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影片等奖项,梁朝伟凭借该片获得第22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等奖项

4(教父)豆瓣评分9.3

《教父》是由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执导,马龙·白兰度、阿尔·帕西诺等主演的黑帮电影,于1972年3月24日在美国上映。

该片改编自马里奥·普佐的同名小说,讲述了以维托·唐·柯里昂为首的黑帮家族的发展过程以及柯里昂的小儿子迈克如何接任父亲成为黑帮首领的故事。1973年该片获得第45届奥斯卡奖最佳电影、最佳男主角、最佳改编剧本奖[1]。2007年被美国电影协会选为“百年百佳影片第二位”

5(蝙蝠侠:黑暗骑士)豆瓣评分9.2

《黑暗骑士》(The Dark Knight)改编自DC漫画公司的经典超级英雄漫画《蝙蝠侠》,由克里斯托弗·诺兰执导,克里斯蒂安·贝尔主演,于2008年全球公映。影片是蝙蝠侠黑暗骑士三部曲的第二部作品,前作为2005年上映的《蝙蝠侠:侠影之谜》。

本片是所有蝙蝠侠电影中第一次没有在片名中使用“蝙蝠侠”这个词的,是比前作更为黑暗与成熟的作品,以现实主义警匪片的手法包装了一个极度写实的超级英雄故事,成功地挖掘出角色的深层性格和故事蕴含的人性哲理,将漫画电影提升到一个崭新的层次,成为了影史上第一部跨入“10亿美元俱乐部”的超级英雄电影。

6(猫鼠游戏)豆瓣评分9.1

《猫鼠游戏》(英语名:Catch Me If You Can)是梦工场电影公司出品、斯蒂文·斯皮尔伯格执导的犯罪电影,由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汤姆·汉克斯主演,于2002年12月25日在美国上映。

该片根据小弗兰克·阿巴格诺的自传《有本事来抓我吧——一个诈骗犯令人惊异的真实故事》改编,讲述了FBI探员卡尔与擅长伪造文件的罪犯弗兰克之间进行一场场猫抓老鼠的较量的故事

7(两杆大烟枪)豆瓣评分9.1

《两杆大烟枪》是由盖伊·里奇自编自导,杰森·弗莱明、德克斯特·弗莱彻、杰森·斯坦森、尼克·莫兰领衔主演的犯罪喜剧片。该片于1998年8月28日在英国上映[1]。

该片讲述了艾德和朋友参加黑社会赌局却欠下巨款,筹划打劫一群毒贩,毒贩恰在同一天对毒品供应商实施了抢劫,意外频发,最后演变成完全不可预计的闹剧。

8(教父2)豆瓣评分9.2

《教父2》是派拉蒙影业公司出品的一部黑帮片。由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执导,阿尔·帕西诺、罗伯特·德尼罗、罗伯特·杜瓦尔、黛安·基顿等主演。1974年12月12日影片在美国上映。

该片主要讲述了第二代教父迈克尔·柯里昂的奋斗历程,同时影片也回忆了第一代教父维多·柯里昂创业的艰辛。1975年该片在第47届奥斯卡奖上获得了11项提名并最终获得了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在内的6项奖项,成为首部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续集电影

9(美国往事)豆瓣评分9.2

《美国往事》是一部由瑟吉欧·莱昂执导,罗伯特·德尼罗、詹姆斯·伍兹、伊丽莎白·麦戈文、塔斯黛·韦尔德等人主演的剧情片。

影片以纽约的犹太社区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面条”从懵懂少年成长为黑帮大佬的历程,同时也展现了美国从20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的黑帮史。1984年2月,该片在美国上映。1985年,该片获得了第8届日本电影学院奖最佳外语片等奖项

10(沉默的羔羊)豆瓣评分8.9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改编自托马斯·哈里斯同名小说的惊悚电影,由乔纳森·戴米执导,朱迪·福斯特、安东尼·霍普金斯等人主演。

该片讲述了实习特工克拉丽斯为了追寻杀人狂野牛比尔的线索,前往一所监狱访问精神病专家汉尼拔博士,汉尼拔给克拉丽斯提供了一些线索,最终克拉丽斯找到了野牛比尔,并将其击毙。

1991年该片在美国上映。1992年该片获得第64届奥斯卡奖最佳影片、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5项奖项,此外还获得了第49届美国金球奖剧情类最佳影片、法国凯撒奖最佳外国电影等奖项[1]。2020年6月2日,被誉为“必看经典”的电影《沉默的羔羊》发布重映版预告片,宣布将于7月10日在中国台湾重映。

人类有没有可能被设计出来?

人类有没有可能被设计出来?

不要说人,就是一粒米也无法设计出来。

至少到目前为止,人类科技达不到设计一粒真正的米或者谷类的能力。前些年据说有人造鸡蛋,我是没见过,如果我看到,绝不会上当。因为鸡蛋相对米来说虽然要简单一些,但还是不可能有人能够造出真正的鸡蛋,无论是外观还是里面都很难模仿做到,必留痕迹,只要仔细一看就现形了。何况鸡蛋里面的成分复杂多样,一化验就更露馅了。

而且造假人要做出有点像鸡蛋的假鸡蛋,恐怕做出来的成本要远远高于真鸡蛋,有谁傻到倾家荡产去做假鸡蛋,而且目的只能是锒铛入狱的下场呢?

如果一定要说是设计,这个设计师只能是“上帝”。

当然这里的“上帝”不是宗教神话中的上帝,而是爱因斯坦口中“上帝不会掷骰子”的“上帝”。此“上帝”绝非彼上帝,爱因斯坦在这里是泛指大自然规律。他说这话的引申意义是,在我们世界,一切都是有规律可循的,暂时没有弄清楚的事,随着内在本质逐步被发现,终究也会被掌握。

虽然爱因斯坦说这话的场合是针对量子力学哥本哈根派,后来的事实也证明量子力学却有一些与宏观世界完全不一样的规律,但这句话用在宏观世界完全没有问题。

我说了这么久,就是为了说明在生物界,是大自然在主导着进化和演化的进程。

而且只有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才能够将各种生命和人类雕琢得这么完美,这么精细。这种雕琢不是像雕一块玉石,一天两天就能雕琢出来的,也不是一年两年或十年八年,几百年几千年甚至几万年能够弄出来的,而是几十亿年。

背叛神的教徒百科全书,有哪些好看到让人无法自拔的高分电影.

进化缓慢漫长进程,蒙蔽了一些人的双眼。

进化时间久远且缓慢,使人们无法看清进化的过程,基本科学素养的缺失,让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事物。而人类有记载的历史才几千年,尽管古代的人类与现代人类已经有了变化,但这种人对这种细微变化是不屑一顾的,他们只能一直质疑:猴子怎么可能变成人呢?为什么猴子还是猴子呢?

他们完全无法理解,所有物种的进化都有几千万年乃至亿年之久,追溯到所有物种的祖宗,都是40亿年前那个最原始的细胞。

在我们这个世界,物种同源已经成为主流科学界的共识,考古研究和生化、基因研究,甚至宇宙演化研究,都指向了进化和演化的脉络,只不过这种进化演化对于短短一瞬的人类历史来说,太漫长缓慢了。

宇宙与进化的时间简史。

现代科学已经将宇宙学和生命学连为一体,这个时间简史就是:138亿年前,宇宙在大爆炸中诞生;宇宙38万岁后,中性原子出现,电磁波脱颖而出,宇宙开始透明;5~7亿年后,第一颗恒星开始出现,星系开始形成,银河系也在其中;早期的大质量恒星很快在超新星爆炸中死去,恒星核聚变形成了更多的元素,使宇宙从最开始只有氢、氦等轻元素,变得越来越复杂,产生了我们已知的118种元素;50亿年前,太阳系诞生了,随之地球等行星诞生了。

太阳系是在一坨巨大的再生星云中诞生。

所谓再生星云就是超新星大爆发后飘散到太空的尘埃,这些尘埃主要还是由氢和氦组成,但有约1%的其他各种元素。人类已经在地球上发现118中所有的元素,迄今还没有在外太空发现地球上没有的元素。这些元素是合成生命的基础,而且这些元素在宇宙原始星云中是不存在的,只有通过超新星大爆发才能够产生。

生命起源的三种猜想。

有关生命起源主要有三种猜想:一种是自然合成,一种是天外来客,还有一种是神创论。

地球自然合成即化学演化说。这个理论认为,远古的地球海水中,最早只有无机分子,随着长时间的电闪雷鸣、火山爆发、潮汐冲刷的催化,这些无机分子渐渐演化成有机分子,随后有机小分子聚合成有机大分子,蛋白质出现,原始细胞出现,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演化,各种生命,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分化成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而人类就是在不断的进化演化过程中,随着基因变异渐渐脱颖而出的。

天外来客说有三种说法:一种是在宇宙空间,本身就存在着许多有机分子,这一点已经被观测所证明。或许宇宙中还存在着细胞类简单生命,这些有机分子或者细胞随着宇宙尘埃、小行星或彗星撞击来到地球,在地球上进化演化出了各种生命;另一种说法是,火星早期可能存在生命,后来随着环境恶化,生命灭绝了,而地球生命是火星生命的延续,这些生命通过陨石来到地球。科学家们在南极发现了火星陨石,这种猜想一直在争论中;还有一种说法是地球人是外星人的后代,是外星人将生命的种子撒在了地球上。这种说法纯属臆想,没有任何立论逻辑和证据支持。

神创论当然就是大神们创造了生命了。这些大神很多,有上帝、女娲、安拉、太阳神等,各国都有各国的大神,这些大神本来就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然后相互打架,反过来又创造人类并统治人类。这种毫无根据凭空捏造的循环自证,自从达尔文的进化论问世后,就渐渐被科学所埋葬。虽然现在神创论还有一定的市场,但其根基都在民间缺乏科学素养的人群里,在科学界毫无立锥之地。

现在科学界对于生命起源主要集中在化学演化说和天外来客说之间争论和研究。

生命长期进化演化形成了目前的世界,已经毫无疑义。

这已经是科学界的共识。通过考古发掘元素衰变分析,和生物化学、基因学研究,生命进化的主要脉络为:发现了35亿年前的微化石,认为原始生命诞生于35~40亿年前;生命在几十亿年间一直蛰伏孕育,直到5.4亿年前的寒武纪,才出现生命大爆发,这时的生命主要在海洋里;4.43~4.9亿年之间的奥陶纪,生命呈现了多样化,沿海陆地也开始有一些黏菌和苔藓,是植物的前身。

这些物种由于环境和灾变,经历过不断的灭绝和重组,生命从最早的软体动物,到脊椎动物;从海洋动物到两栖动物;从爬行动物,到哺乳动物,越来越高级,而陆地植物也丰富多彩起来。

生命学者们把地球和生命的演化史分为前寒武纪、古生代、中生代和新生代。中生代是爬行动物横行地球称霸的时代,这个时代2.52亿年前到6600万年前,统治地球的霸主是恐龙。6500万年前的中生代物种大灭绝,是中生代到新生代转化的关键时期,是人类出现的关键一变。

比较多的认为是一颗约10公里直径的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了恐龙的灭绝。而实际上,恐龙并没有完全灭绝,有一部分在几百万年的灾变中,进化成为今天鸟类。因此恐龙是鸟类的祖先。

但恐龙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爬行动物的式微,造就了哺乳动物的昌盛。哺乳动物不断进化分化,出现了灵长类动物,就是猴子、猩猩等,这些动物眼睛平视,手脚大拇指与其他四指分开,相比其他动物更聪明。人类就是从灵长类中脱颖而出,在1000万年前左右,人类祖先与黑猩猩祖先兄弟分道扬镳,类人猿走出丛林,开始创造语言和利用时间,自我意识和记忆开始形成并不断强化,经历多次幸运的基因突变和生存挣扎,形成了多个人种,最终其他十几个人种都灭绝了,包括北京猿人那个直立人种也灭绝了,只留下了智人这一种,这就是我们现代人的祖先。

20万年前,这些智人已经渐渐开始转变成现代人。

据基因测序线粒体追踪表明,其余人类母亲的后代都灭绝了,现在所有人类都是一个20万年前被命名为“夏娃母亲”的后代,这些后代分属于这位母亲数万年来延续下来的36位宗族母亲。根据线粒体追踪,科学家们还描绘出了人类迁徙路线图,全世界人口都是在10万年前左右开始,向全世界各地迁徙。有一族人7万年前由非洲迁徙到了亚洲,4万年前有一支进入目前的中国腹地,是中华民族的祖先。

现在,科学家们对生命的进化脉络越来越清晰,尽管还有不少链条环节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但没有任何学说能够与进化演化的理论逻辑和证据能够相提并论,所以所谓人类是设计出来的臆想毫无根据,而且是十分荒谬的。

具有这种胡思乱想的人主要还是基本科学常识的缺失,且有迷信神创论的倾向。只要多了解点进化论和现代科学知识,就能够豁然开朗。

谢谢阅读,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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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是怎么征服吐蕃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厘清一个概念,既此“吐蕃”非彼“吐蕃”。

在西藏历史上有这样一个现象,“国家名”、“地名”和“人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迭代关系。

就拿吐蕃来做例子,“吐蕃”名称的由来目前学界尚有争论,其中一个说法是“蕃”(藏语作“bod”)这个词意为农业,与“卓”(bro,牧业)相对,是藏地农业为主区域人民的自称。[1]

随着吐蕃王朝勃然而起,吐蕃逐渐成了其王朝占领地区的代称。因此,我们在宋代的疆域图上看到,甘肃南部、青海等地的地图上标识的是“吐蕃诸部”。

这时候的“吐蕃”实际上已经不是特指“吐蕃王朝”,而是泛指藏民族以及藏民族生活地区广大地区了。

同样的例子还有“象雄”和“古格”,需要清楚一点,我们今天称为阿里的这个名字出现的极晚,一般认为其名称由来于,元代对这个地方的称呼“纳里速古鲁孙”。

在此之前,这个地方的地理名称一直都是“象雄”(汉地史料译为“羊同”)。

这个地名的由来显然是来源于象雄国家的名号,虽然现在对象雄国的政治体制究竟是部落联盟、国家联盟还是王朝有争议,但它的名称沿袭成了地名确已是定论。

与此类似,当公元1000年初页,古格王朝在阿里地区建立后,这个绵延了六百多年的王朝,也将自己的名字印在地名上。

除此之外,地名还经常作为藏族人名的前缀和尊称。

比如,格鲁派的创始人宗喀巴大师,您可别闹出他姓“宗”名“喀巴”或姓“宗喀”名“巴”的笑话。

“宗喀”是一个地名,而“巴”是指“某某地的某某人”。

类似的例子还有,撰写了《阿里王统记》的高僧古格·阿旺扎巴。他是阿里地区的土著,为表尊敬和区别,在其名称前加上了“古格”的前缀。

有意思的是,在众多藏史的记载中,他名字的前缀有的记做“古格”而有的记做“象雄”。这恰好可以说明,“象雄”和“古格”两个国家的名字都成地名,并可以混用。

弄清楚了“吐蕃”和“吐蕃王朝”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知道,很多人以为的“蒙古人征服了吐蕃王朝”是不对的。

吐蕃王朝公元842年就崩溃了,这时候实际意义上的蒙古人还没有出现,根本不存在谁征服谁的问题,这个问题存在的基础都没有。

被蒙元帝国所征服的,是吐蕃这个地方及其上面的民众,而不是早就灭亡了的“吐蕃王朝”。

说完了吐蕃概念的变迁,我们来说“征服”这个问题。

一般意义上来说,“征服”的词义是“某些人用暴力的手段制服对方,使其接受、服从或顺从。”[2]

换就话说,国家之间的征服就是,一个政权灭亡了另一个政权,将其纳入自己的疆域版图,并统治其国民。

从个角度上说,蒙元帝国征服了吐蕃是没有异议,蒙古人对藏族人(或蕃人)的统治虽然时间不算太长,但几段时间加起来也有百年以上。而且,这百年的时间还是有明确而强大的实际统治,有巨大影响力的时间还不算在内。

但窃以为,“征服”还有另一个层面,既精神领域的“征服”。

我们现在总说一个词叫“软实力”(Soft power),这个概念出现的很晚,1991年哈佛大学的老师约瑟夫·奈第一次在其作品《注定领导世界:美国权力性质的变迁》中,提出了这个概念。

他在书中将“软实力”定义为三个部分,“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文化影响力”、“国家战略和政策有效性”。[2]

直白一点说就是,你用的价值观和文化影响别人,并使其自愿地去做你希望他做的事情。

在现在国家关系中,用可量化的“硬实力”来胁迫别国的案例正在逐渐变少,而用“软实力”施加渗透的情况却越来越多。

如果将“软实力”的影响,也算作“征服”的话,那这种精神上的征服,几乎完全适用于藏族对蒙古族的案例。

换句话说,蒙元帝国征服了藏族的身体,而藏族征服了蒙古人的精神,这是一个双向征服的案例。

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呢?

因为,蒙元帝国大概是世界史上大帝国中最古怪的案例。一方面,凭借快马弯弓的硬实力,蒙古人在最短时间里,建立起了一个人类历史上疆域最辽阔的大帝国。

但另一方面,蒙元帝国的软实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或者可以肯定点说就是根本没有。

之所以出现这种一条腿极强,另一条腿极弱的状况,原因在于“蒙古帝国崛起的太快。”

其在草原上固有的“强者为尊”的价值观体系,在征服身体的过程中很有帮助,但在征服头脑方面实在乏善可陈。

毕竟,征服脑袋不像砍脑袋那么简单。

另外,蒙古人的“文化影响力”至少在蒙古帝国初期几乎零,我们现在所见的蒙古族文化特征,几乎都是其后漫长岁月中,逐渐积累的产物。

最浅显的例子便是,蒙古帝国初期(成吉思汗时代)既没有文字,也没有成熟的宗教系统。

第一版的蒙古文是1204年,成吉思汗征讨乃蛮人之时,一个畏兀儿人(今维吾尔族先祖)俘虏塔塔统阿创制的。

成吉思汗嘉许其忠于国家的行为,又感觉其“性聪慧,善言论,深通本国文字”[3],便让其结合畏兀字母创制了一套回鹘体蒙古文。

1269年,西藏萨迦派高僧八思巴又结合古藏文字母,为元世祖忽必烈编制一套新蒙古文,并在元朝统治中原期间推广,史称“蒙古新字”或“八思巴文”。[4]

另外,蒙古帝国初期,也没有形成自己的高级宗教系统,流行在草原上的依旧是原始祭天、敬神崇拜的萨满教。

承托古代文化最重要的两个支柱——文字和宗教都没有,蒙古帝国想要推广自己的“文化影响力”自然无从谈起。

恰恰是因为这个原因,蒙古帝国的征服者在征服四方的同时,也拜倒在各地被征服者的文化面前。

这导致蒙古人有的信仰东正教、有的信仰伊斯兰教、有的信仰佛教,区别仅在于,他们更接近哪个宗教的强势区域。

多达纳波的进军路线

公元1239年(藏历土猪年,南宋嘉熙三年),蒙古帝国凉州王阔端派遣手下大将多达纳波率军循唐蕃古道,取道玉树、昌都、那曲、当雄攻至前藏。

这是蒙藏两个民族间第一次交锋,但这种交锋表现出来的是,蒙古人对藏族人的单方面屠杀。

公允地说,此时的吐蕃确实不再是当年那个疆域横跨万里,辉煌豪劲令唐朝皇帝不安枕席的吐蕃王朝了。

数百年的领主割据,加之林立的教派,将吐蕃疆土切割成了无数的碎片,就像一个完美精致的花瓶,碎裂后虽然每一个碎片都极尽华美,但再想重新粘和起来却是难上加难。

在屠杀了500多名僧人,损毁了几座寺院后,蒙古人的立威收到了效果,难以形成合力的西藏教派势力,不得不屈服于蒙古人的刀锋,向蒙古人献上图册和户牍表示臣服。[5]

公元1247年(南宋理宗,淳祐七年),西藏代表萨迦派的高僧萨迦·班智达带着两个侄子八思巴和恰那多吉,赶赴凉州与阔端会盟,史称“凉州会盟”。

凉州会盟是蒙藏关系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随后萨迦·班智达以《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的方式,向全吐蕃宣布了二者的从属关系。[6]

自此,广大西藏地区第一次纳入了中央帝国的版图。换句话说就是,蒙古人完成了对吐蕃的统治。

随后,他们在藏区设置管理机构、划分十三万户、多次清查户口(括户)、修筑驿站、整理道路、派驻军队、直至直接派兵打击不愿臣服的教派和家族势力(“止贡林洛”和“贡嘎桑布之乱”)[7]。

以上政策和事件足以说明,蒙元帝国在吐蕃地区的统治是清晰并强有力的。

但在蒙古人征服藏族的同时,逆向的思想征服也在不断深入和推进之中。

早在凉州会盟期间,萨迦·班智达敏锐的发现,蒙古人对各种宗教系统呈现一种很开放的态度,愿意接受各种宗教思想。

凉州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甚至基督教都有各自祈祷场所,并且各种信仰之间能够和平的相处。

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也不难理解,蒙古帝国时期蒙古人对很多新事物又都非常强烈的好奇心,并不想某些人想象的那么封闭。

他们对身边出现的各种新资源、新技术都能很好的加以利用,宗教系统不过其中之一。毕竟,原来自己没有,反倒没那么抵触。

随着萨迦·班智达出手,用藏医和精神疗法治好了阔端的宿疾[8],他成了凉州的“祭天长老”,并在各种宗教系统中超越萨满教获得优先祈祷权和首座地位。[9]

而后,八思巴和忽必烈的亲密关系,让藏传佛教更上层楼。

1264年(元至元元年),元朝设总制院(后改为宣政院),八思巴领总制院事,“总制院者,掌浮图氏之教(佛教),兼治吐蕃之事。”[10]

他在回藏区之前,忽必烈特意颁布了“珍珠诏书”。这份保存在萨迦寺的珍珠诏书中,不但明确了八思巴的领导权,还特意写明了藏传寺院和僧人的特殊地位,即便是元朝钦派的“金字使者”也不得冒犯。

忽必烈的珍珠诏书

而后当1270年,八思巴第二次向忽必烈授予密宗灌顶。忽必烈又将八思巴的地位由“国师”晋升为“帝师”,赐封号为“普天之下,大地之上,西天子,化身佛陀,创制文字,护持国政,精通五明班智达八思巴帝师”,或称“帝师大宝法王”。[11]

受此二人关系的影响,有元一代蒙古人政权对蕃僧的优待,甚至达到了纵容的地步。

不知大家注意过没有,金庸先生在射雕系列小说中对蕃僧的描写多有贬抵。

并不是金庸先生对藏传佛教有什么偏见,而是影射出了宋元时期蕃僧的嚣张地位。凭借蒙古统治者对其的尊崇,蕃僧确实做出了很多令人发指之事,《元史》屡见不鲜的“当街殴打驸马、咆哮公堂、爆锤州官”都是小意思。

身为江南释教总摄的蕃僧杨琏真迦,遍掘南宋诸帝、后、公、侯、卿、相陵墓,“凡发冢一百有一所,戕人命四”。[12]

即便如此,民怨鼎沸的他却一直官运亨通,直到丞相桑哥倒台,他才被牵连入狱。但不久,忽必烈便“贷之死”,“给还其人口、土田”,其子杨暗普晋升为宜政院使。

必须要承认一点,蒙古人对吐蕃的征服是有预谋、有计划,是必然的,而藏族人和藏传佛教的反向征服,则更像是个人行为,有不确定性!

以当时蒙元帝国和吐蕃的硬实力对比,这种征服不过是早晚的事,即便没有阔端对西南地区的谋划,换任何一个蒙古首领,吐蕃都无力对抗蒙古帝国。因此,这种征服是一个必然性事件。

反观藏传佛教对蒙古人精神上的征服,却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出现这种情况必须基于蒙古人宗教系统的原始,如果蒙古人已固有了一个完备的高级宗教系统,那藏传佛教能否取得成功并不一定。

所以,吐蕃的软实力征服是并没有出现明确的计划或实施方案,更多的是凭借藏传高僧的个人魅力,在各个蒙古势力之间游刃,寻机推广自己思想,萨迦·班智达是如此、八思巴是如此、噶玛拔希(噶玛噶举派高僧,第一位转世的活佛)也是如此,唯一区别仅在于萨迦派正确选择了队伍,而噶玛噶举派选错了。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同“核心价值观”和“文化影响力”等“软实力”的“征服”也算征服的话,那蒙藏之间的征服便是一种双向的征服。藏族人身体上被蒙古人统治,但精神和信仰系统上则正好相反。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今天蒙古族普遍藏传佛教并不是萨迦·班智达、八思巴和噶玛拔希等几位推广必然结果。

任何事物都是有反复、有波折的,尤其是将一件事情放在已百年为衡量尺度的漫长历史中。

元朝在统治中原不到百年后,草原牧区的藏传佛教迅速衰落,萨满教一度重新回归。

之后,三世达赖索南嘉措和俺答汗在青海仰华寺会晤,藏传佛教才再次在蒙古王公势力扶持下复起,之后格鲁派又选择了一个蒙古族王公云丹嘉措(俺答汗曾孙)作为四世达赖更加深了二者之间的关系。黄教(藏传佛教格鲁派)在蒙古地区独大与此不无原因,而在萨班、八思巴的时代,格鲁派还远远没有出现。

所以,纵观中国历史,蒙藏之间的“互相征服”,或称之为“合流”,其实发生了两次。两次的代表性事件,一个是萨班与阔端的“凉州会盟”,另一个是索南嘉措与俺答汗的“青海之晤”。

参考书目:

[1]、《唐蕃关系史研究》_林冠群;

[2]、《现代汉语词典》_吕叔湘、丁声树主持编撰;

[3]、《元史·塔塔统阿传》_宋濂、赵埙、王祎编著 (明);

[4][8]、《萨迦世系史》__阿旺贡噶索南 著__陈庆英、高禾福、周润年(译注)

[5]、《西藏历代的边事、边政与边吏》_张云;

[6]、《阔瑞与萨班——凉州会谈》__樊保良,水天长;

[7]、《论元代在西藏地方建政立制的基础》_张云;

[9]、《西藏通史》__陈庆英、高淑芬;

[10]、《元史·桑哥传》_宋濂、赵埙、王祎编著 (明);

[11]、《帝师八思巴传》__ 陈庆英译;

[12]、《元史·世祖本纪》

[13]、《略论杨琏真伽和杨暗普父子》、《再论元代河西僧人杨琏真加》__ 陈高华;

EVA里的使徒到底是什么?

使徒是生命树诞生的生物形态。

宇宙初开之时,各种力量与物质的相互作用以树的形态具象出来,史称生命之树,之所以叫它生命之树,是因为它在后期诞生了雄体的至高生物亚当(Adam)和雌体的至高生物莉莉丝(Lilith),后来从亚当体内分化出了第三到第十六使徒,而从莉莉丝体内则分化出了人类,生命树就此瓦解,它的根部化为了朗基努斯之枪。由于亚当是使徒的母体,所以叫它第一使徒,莉莉丝与亚当同根同源,被视为第二使徒,人类则被视为第十八使徒(堕落天使)。也就是说往上追溯,人类与使徒可以说是本自同根生,EVA官方则将使徒定义为:“人类存在的其他可能形式”。

以上关于生命树以及亚当与莉莉丝的诞生来源于著名的《死海文书》,EVA在《死海文书》的基础上结合《圣经》里的福音书(Gospel)和犹太教的教义,构建出了EVA的神话来源以及整体框架。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非官方的说法,即生命之树上结出了生命果实与智慧果实,使徒吃掉了生命果实,因此获得了无穷的生命力,人类吃掉了智慧果实,得到的是智慧,使徒体内的S2开关就是生命果实的能量核心,能够让使徒像永动机一样不断地进行生命活动。

这种说法可以逻辑自恰,而且的确参考了犹太教的教义,是EVA观众结合剧场版的剧情自己创造的一种体系,对于EVA的主题实际上影响不大,可以当做延伸知识进行参考。(图为百度百科设定解释)

令人疑惑的是,百度百科中的设定解说,也采用了这种非官方的解释,仔细找了一下,原来是来源于豆瓣大神@雪松勿忘绿的科普。

(图为豆瓣大神@雪松勿忘绿的影评)

貌似网上大多数的分析也是从这里延伸出去的,生命果实与智慧果实的原创设定加深了对EVA的理解,采用这种说法其实也未尝不可。

异闻录接着对EVA的背景进行介绍,以此来加深我们对使徒这一概念的理解。

亚当诞生后,在地球的南极以“白之月”(亚当之卵)的形式分化出第三到第十六使徒,这十四个使徒拥有较强的A.T力场,可以单独抵挡外界的影响。再后来,“黑之月”(莉莉丝之卵)降落到了日本箱根,并对地球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史称“第一次冲击”。这次冲击使得地球上的十四使徒陷入沉睡,也让地球得到了记载万物起源的《死海文书》,各政府组织决定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SEELE来对应对《死海文书》中记载的灾难。

时间来到了千禧年,SEELE的下属南极实验站对亚当进行了不当研究,致使第一使徒亚当苏醒,亚当力量暴走使得地球海平面上升、地轴偏转、气候发生巨大变化,全球人口只剩一半,史称“第二次冲击”。沉睡在世界各地的使徒也因为此次冲击开始苏醒,但SEELE也利用特殊的技术将亚当还原为胚胎储存在树脂中,后来又暗中将亚当的灵魂注入了复制体渚熏体内(第十七使徒)。

SEELE在莉莉丝之卵降落地-日本箱根的地下建立了GEHIRN(人类进化研究所),后来重组为NERV,再后来E计划与人类补完计划也开始暗中实施,NERV凭借先进的科技根据亚当复制出了零号机与二号机,根据莉莉丝复制出了初号机(注入了碇唯的灵魂)。

后来亚当的胚胎被移送到NERV本部,后来被碇司令移植到了自己的手上。

而所谓的人类补完计划其实就是利用亚当和莉莉丝的力量,使人类的心灵摆脱肉体的束缚进化到更高的领域,从而重新回归莉莉丝之卵。然而在这一计划上,碇司令却与SEELE貌合神离,SEELE想要打败使徒,找到生命树,解放人类的原罪,而碇司令想成为神,从而再次见到死去的妻子碇唯。

从各地苏醒的使徒,以为亚当就在NERV地下的东京教条,于是开始不断地对NERV发动攻击,在第三到第十六使徒都被消灭后,第十七使徒以第五适格者渚熏的身份连续攻破初号机和零号机的围攻,进入东京教条,结果却发现被朗基努斯之枪封印的并不是使徒之父亚当,而是莉莉丝。渚熏自知无法完成自己的任务(接触到亚当,触发第三次冲击),让碇真嗣杀了自己(画面停止长达64秒)。

碇司令想要用自己移植了亚当的手去融合绫波丽体内的莉莉丝灵魂,从而达成自己“成神”的目的,但绫波丽听从了碇真嗣的意见,拒绝了碇司令,与莉莉丝的肉体融合,从而触发了第三次冲击,TV版最后绫波丽的形象变成了宇宙背景,天空中出现巨大的光翼,这正是莉莉丝的苏醒所产生的意象,在第三次冲击中,只有碇真嗣与明日香活了下来。

纵观整部EVA,使徒与人类的战争其实就是为了争夺进化权,人类阻止使徒接触亚当,最后让莉莉丝复活,所有人类都打破了心灵之间的壁垒,合为一体,实现了回归莉莉丝母体的愿望(详见剧场版)。

回到最初的问题,使徒其实与人类没什么不同,都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活,在这条争夺进化权的路上,只有一方能走下去。

话说,大家没觉得微信logo就是使徒本人吗~

有哪些关于中世纪的日本漫画推荐?

当然是《剑风传奇》啦。

在日本动漫界,这可是一块响当当的招牌,内容属于顶尖的范畴,里面的故事背景就正好是中世纪。

《剑风传奇》

《剑风传奇》是日本漫画家三浦建太郎自1989年起连载的漫画,至今已有300多话,还在连载中。

这是一部成人意向很浓厚的作品,隔着屏幕都能嗅到一股浓烈的铁锈味和血腥味。

1998年,它曾被改编成TV版,虽然评分也不错,但考虑到观众当时的年龄层,所以河蟹掉了很多重口味的内容,这也导致TV版失去了一部分原著的神髓。

到了2012年,这个经久不衰的故事又结合了全新的电脑CG技术,改编成了三部剧场版。

这回的改编非常忠于原著,剧情的精彩程度可以拍胸保证,绝不会让人失望。

瞅瞅评分就知道,没一部低于8分——

这3部剧场版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着男主角生命中的黄金时代,这是他最幸福也最荣耀的时光。

阿政先给各位梳理一下脉络。

男主角格斯,是个身手非凡的佣兵——

他自小无父无母,被佣兵养大,6岁拿剑,9岁上战场杀敌。

因为一些童年阴影,他习惯独来独往。

某次战斗中,他艹翻了一名强劲的对手——

这场战斗被另一个男人看在眼里——

(吐槽一句,这头盔真丑)

男人名为格里菲斯。

是当时赫赫有名的佣兵团“鹰之团”的团长,鹰之团在他的领导下纵横各个战场,所向披靡,被称作“战场死神”,格里菲斯本人则被称为“白鹰”。

格里菲斯很欣赏格斯,打算招募他——

习惯独来独往的格斯当然不愿意,便提出用武力一决高下,自己输了的话便加入。

结果他因不敌格里菲斯而落败——

格斯无奈,只好成为格里菲斯的人——

(要不要这么基情啊?!)

随后,格斯和格里菲斯一同出生入死整整三年。

这三年间,格斯的心境发生了变化。

他从心底慢慢接纳了这个充满活力的“鹰之团”,并将其视为自己的家。

格斯与格里菲斯也成了最好的朋友——

残念的是,好景不长,

因为某个意外,格斯离开了鹰之团和格里菲斯——

就在他离开之后,格里菲斯也被捕入狱——

鹰之团遭到围剿,分崩离析——

格里菲斯在狱中被折磨了整整一年,他的舌头被割掉、手脚筋也被挑断、肌肉萎缩到连动都动不了。

当他被救出后,已经成了一具活着的木乃伊——

曾经骄傲自豪的格里菲斯失去了一切,他彻底陷入了绝望。

不过,格里菲斯的命运却没有就此终结。

他身上所携带的神秘道具“霸王之卵”因感受到宿主的绝望而启动了——

“霸王之卵”召来了异世界的恶魔——

恶魔诱惑格里菲斯。

只要他将自己最爱的人作为祭品献上,恶魔们就能帮其重铸身躯,并赐予他如同神明般的力量——

(试问一句,自己拨弄乳首是怎样的体验?)

格里菲斯同意了——

包括格斯在内的鹰之团所有人都被打上了祭品的烙印——

被打上烙印的人立刻遭到了各种恶魔的吞噬——

所有曾经共同并肩作战的战友们都被恶魔吃掉了。

而魔化后的格里菲斯更是在格斯面前强暴了格斯最爱的女人——

狂怒的格斯对曾经的好友举剑相向。

可惜,身为人类的格斯已经无法伤到此时的格里菲斯了。

眼看格斯就要踏上鹰之团的后尘,幸运的是,命不该绝的他被一名神秘人给救走——

格斯在这场惨剧中失去一手一眼,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心灵支柱,他的人生就此崩塌——

更悲催的是,他身上的祭品烙印还会引来无数的妖魔鬼怪。

每当夜幕降临,就会有魔物嗅着祭品的味道前来追杀,终有一天,他会被魔怪吃到连骨头都不剩——

用简单几句话概括就是,本来孑然一身的男主好不容易进了个佣兵团,练了一身本领,和团长成了好基友,把佣兵团视为自己的家,还和一个妹子好上了。

结果呢?

自己被基友背叛了,妹子被基友日了,家被基友毁了,还都是当着自己的面!

完事后自己不仅变回了孤身一人,瞎了一只眼,折了一只手,天天还被怪物追杀,而且仇人居然成了神!

我就想问问,还有比这货更惨的吗?

有人甚至专门总结了近几年所有动漫人物的情况,做了张图——

图里横轴是作不作,纵轴是惨不惨,然后我们的格斯光荣地排在了左上角顶天的位置 눈_눈(顺带一说,右上角和他遥遥相对的就是他的好基友格里菲斯)

不过啦,故事的重点倒不是比惨,而是在衬托我们主角格斯的生存理念。

格斯旺盛的生命力堪比小强——

格斯对生命的热情比谁都要高涨,无论经历何种惨状、处于何种绝境,他都不会陷入绝望。

就像在剧场版的最后。

格斯被最信任的基友背叛,自己落得悲惨的下场,而且那个烙印会让他余生都睡不成一个安稳觉,他甚至也知道对手已经变得有如神明一般强大。

对此,他只是说——

他炙热的生命之火仿佛永远不会熄灭。

格里菲斯之所以欣赏他,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在最开始招募格斯的时候,格里菲斯就看穿了他的战斗方式、也看穿了他的灵魂——

这一点,恰恰是格里菲斯做不到的,他无法像格斯一样仅仅是为了活着就能散发出无穷的生命力。

格里菲斯必须依靠什么才能活下去,而他选择的依靠,便是梦想——

格里菲斯从小就梦想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为了梦想,他招募佣兵成立了鹰之团,

为了梦想,他在战场上拼杀,获取战功。

为了梦想,他不择手段,甚至为筹集军费而去卖屁股(这一段没在剧场版里拍出来)——

为了梦想,格里菲斯什么样的痛楚都能忍受,什么样的苦涩都能咽下,什么样的不快都能放下。

他是靠着梦想才走到那个地位,梦想是格里菲斯的生命之源。

然而,在见到格斯时,他却看到了一个不依靠任何东西就能绽放出无穷生命力的人,他被这个人给震惊了,也被他给吸引了。

恐怕格里菲斯自己都没发现,不是他招募了格斯,而是他被格斯身上的生命之光给吸引了——

格斯和格里菲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存理念,这让他们彼此欣赏,所以他们成了朋友。

但也正因为理念不同,他们在面临绝境时做出了不同的选择,结果他们成了仇人。

除了里面人物理念刻画得入木三分之外,作者在故事中埋下的隐喻也有意思。

作者三浦健太郎对各类宗教(尤其是基督教)都有过深入的研究,不少剧情的原型都出自于基督教。

比如那群诱惑格里菲斯的恶魔——

这些站在五指山上的恶魔们,原型来自基督教中的“全能之手”——

还有后面故事中法王厅的信仰符号——

这个原型相信大家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基督教的十字架——

以及故事里祭品的烙印——

烙印的原型来自圣经中的启示录,启示录中说在末日审判的时刻,上帝会对世界进行净化,消灭所有生灵。

而在那一刻来临之前,天使会为上帝的忠实信徒们打上烙印,只有带着烙印的人才能活下来。

看得出来,故事内容和宗教原型在意义上基本是颠倒的。

宗教中的神在故事里是恶魔,

宗教中有神圣意义的符号在故事里代表毁灭,

宗教中保证圣徒性命的印记在故事里会夺走人们的小命。

这倒不是因为三浦健太郎对宗教有啥怨念,而是他想通过这些隐喻表达一种思想,神与魔是一体的。

这一切衍生到现实世界,作者想说的是,那些推动历史进步、成就丰功伟业、被捧上神坛的豪杰、伟人、英雄们并不是神,甚至还有可能是恶魔。

就如同格里菲斯。

从剧场版的故事来看,这个人牺牲了自己最爱的人来成就自己的梦想,毫无疑问是个内心冷酷的恶魔——

但你可知,格里菲斯在后面怎么样了吗?

他成为了万民敬仰的救世主——

格里菲斯一直没有背弃他的梦想,他利用恶魔赐予他的力量真的成立了一个国家——

格里菲斯收留了在连年征战中流离失所的百万民众,他的国度被人们称为世间最后的乐土。

无数人民仰慕格里菲斯的名号而来,无数天下闻名的英豪都投奔他而去。

格里菲斯是如此的光鲜亮丽,谁会知道他曾做出那种令人发指的事情呢?

作者是想把英雄的底裤给扒下来,让我们看看所谓的英雄们都是些什么样的德行。

不要以为这只是三浦健太郎的恶意YY,现实世界更加残酷。

纵观历史,很多开创一个朝代的英雄豪杰,他们身上不仅有荣耀的光环,还有不少令人不齿的黑历史。

比如汉高祖刘邦。

他在楚汉争霸中击败了项羽,开创了汉朝。

可你知道吗?

刘邦早年曾被项羽追杀,为了让马车跑得更快,他亲手将自己的儿女推下了马车。

还比如三国枭雄曹操。

他早年被董卓通缉,有朋友好心收留了自己,结果他却因误会杀了朋友全家。

在知道是误会后,他虽后悔,但为不留后患,居然亲手杀了剩下的活口,并说了那句名言“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再比如明太祖朱元璋,他是明朝开国皇帝,一生戎马,光复了汉人江山。

可在江山已定之后,他将自己曾经共同出生入死的功臣和朋友们杀得几乎一干二净。

作者想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认识英雄。

不过啦,话又说回来。

这些英雄之所以能成为英雄恐怕也正是因为他们割舍了心中的人性。

刘邦不推自己儿女下车,可能早就被项羽逮住杀了。

曹操不斩草除根,可能早就被人告发,坟头草已经三尺高了。

朱元璋如果不杀那些朋友和功臣,他的江山可能就坐不稳,甚至可能就此改姓,变成别人家的东西。

故事中的格里菲斯也一样,如果他不献出自己最爱的人,凭他那种废人一般的身躯,注定无法实现理想,只能庸庸碌碌地度过一生。

在格里菲斯决定血祭之前,他其实也犹豫过,甚至在半梦半醒之间,还看见自己放弃理想、走向平庸的后半生。

虽然他身体残废,但也被人好生照料,生了一个名为格斯的孩子,和朋友们和睦相处、平安度日。

格里菲斯自己也暗想,就这么安定下来似乎也不错呢——

然而,他的理想将他从梦境中唤醒了。

就如同格里菲斯自己最开始说的那样,他无法忍受平庸,为了追求理想,格里菲斯最终选择舍弃人性。

回到我们自己身上。

虽然不像故事里那么极端,但我们在自己的人生中可能也要面对类似的抉择,比如家庭和事业、感情和梦想。

选择家庭,花时间努力经营感情,可能就挤不出更多时间去拼搏奋斗,虽然家里能其乐融融,但就无法取得更高的成就,只能普通生活。

选择事业,花时间努力获取财富,就注定没有那么多时间去陪伴家人,虽可能创一番大事业,但也可能会导致家庭不和,最终形单影只。

人生从来没有完美无缺的选择,任何一个选择的背后都有其代价。

是选择带有人性温度的平庸,还是选择舍弃其他来换取更大的成就。

换你来选,你会选择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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