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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合规监管部门(跨境电商的监管部门)

admin2023-12-08福利彩23 ℃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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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怎么做海关备案?

福建自贸区官网有关于跨境电商海关备案的资讯。参加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③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

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三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分别为: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有延续,也有变化。跨境电商政策调整除了清单扩容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提高外,还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这是再次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基本对跨境电商行业不会产生新的影响,不过对个人代购或会产生“浴火重生”的影响。不管是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为单位运作的代购公司处于“灰色地带”,以后运作更难。同时,我认为这个政策对海淘代购,微商刷单会很有利的打击,对给线下实体店供货的人也是很大的打击,但对一件代发的判断,有点含糊。 国务院再次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将带来重大利好,我注意到这也是“四八新政”出台后第三次延期执行。不仅延续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继续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政府已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仍需要时间继续推行试点,以总结经验,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务院还新增加了63个税目商品,提高单次交易限值和年底交易限值,这继续给进口电商行业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进口跨境电商依靠削减中间环节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好迎合了国内消费升级背景下对于更高性价比的国外产品的需求,从而发展迅猛,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跨境进口电商未来需向中高端市场发展,以多种物流形式结合以应对形势的变化,行业巨头将更加凸显自身供应链管理及资金运营优势,带动整个行业走向更加规范的道路。而90后新生代消费主体跨境需求明显,随着80、90群体成为消费主力军,该部分群体消费观超前,对跨境商品消费需求明显。

亚马逊运营属于什么部门

跨境电商。亚马逊合规运营部门是为电商运营保驾护航的重要团队,属于跨境电商部门,主要工作是把控及监管产品的合规性,确保亚马逊在售卖的产品符合地区及全球的法律法规。

跨境电商数据合规要遵守哪些法律

一、跨境电商进行数据合规的原因

跨境电商合规监管部门(跨境电商的监管部门)

作为人类 社会 生活的三大要素之一,信息伴随着 社会 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人们在享受着网络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在面临着信息安全的威胁。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促进了国内消费需求的增加,跨境电商也发展得愈加迅速,出现了包括亚马逊、天猫国际和京东国际等在内的大量跨境电商平台。全球大型跨境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传输和处理数据,构建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世界用户网络,但跨境电商业务的开展意味着数据跨境流动已成为常态,对国家安全、行业安全以及个人隐私安全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促成了电商产业的繁荣,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造成了数据泄露的危机。在跨境电商活动全生命周期流程中,大量数据通过网络和平台流转到世界各地,交织成了一张严密的数据网络。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经济 社会 运行不稳定将导致个人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电商经营者在收集和利用信息数据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规范,提升技术手段,承担 社会 责任。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审查与合规愈发成为监管重点,一些在数据收集、使用、管理和流转过程中涉及的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问题甚至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

二、跨境电商数据合规涉及的法律

《数据安全法》明确了企业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保护义务,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保障数据安全的必要技术措施;进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及处置措施;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收集数据,并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目的和范围内收集、使用数据,不得超过必要限度等。

《个人信息保护法》则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在提供系统服务时,应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将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要求嵌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按要求更新合规义务清单,排查合规风险盲点。同时内部应任命专门人员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事宜,并下设数据合规部门,完善配套合规指引,依法守护企业数据合规红线。由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彰显了国际个人信息保护的域外效力趋势,即便营业场所在境外但从事“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跨境电商主体,也应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保护在我国境内获取的一切个人信息。

跨境电商产品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上《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根据上述通知,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从法律角度来说,跨境电商的交易主体及参与主体有义务确保这一模式下交易的商品是零售商品,而非传统贸易下的货物。由于比较传统贸易而言,跨境电商贸易涉及的主体多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主体,交易链条更为复杂,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范更为庞杂,在食品方面也是如此。

论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制度

法律分析:1.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3.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

4.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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