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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官网(浙江省教育厅官网延迟开学)

admin2023-12-11加拿大2823 ℃0 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浙江省招生办电话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招生办)的电话号码是0571-96399。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机构职能介绍信息可知,该招生办的通信地址是在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另外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机构职能介绍信息还可以知道,其举报电话号码是0571-88906609。该机构是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招生办)工作职能:

1、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2、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普通高校“专升本”等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学历证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普通话测试等社会化教育考试。

3、组织实施自学考试专业建设、考籍管理和毕业审核及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指导自学考试助学工作。

4、组织实施相关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制定和命题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考试评卷和成绩管理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机构职能

浙江省教育厅官网?

浙江省学考报名后,

不能到浙江省教育厅改。

直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改,

就OK了。

具体可询问你的班主任。

浙江科技学院改名浙江科技大学了吗?

截止2021年5月24日,还未改名成功。

2019年9月17日,浙江省教育厅官网发布了《关于我省2019年拟提出设置申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的公示》。浙江科技学院申请建校名称为浙江科技大学。

浙江科技学院并不像其他院校一样有着悠久的历史,这所大学可以说是一所年轻的院校。它的建校时间并不长,它是在1980年建立的。起初它还只是一个专科院校名叫浙江大学附属杭州工业专科学校。到了21世纪,学校通过整合发展,从专科院校变成了本科院校。名字也从原本的浙江大学附属杭州工业专科学校,变成了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省教育局电话

联系电话:0571-88008848。

主办:浙江省教育厅。

承办: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邮箱:bgs@zjedu.gov.cn。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省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设置标准并督促落实,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省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省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

(四)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牵头制定职业学校设置办法、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八)统筹指导全省高等教育和科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负责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高等教育发展评估。

(九)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一)负责全省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学生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牵头负责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全省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教材建设、教材审查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五)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以及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十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省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职责,指导督促全省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省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

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浙江省普通高中选课系统官网入口地址

浙江省普通高中选课系统官网入口地址: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8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提升选修课程质量的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6〕11号)精神,推进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提升网络课程质量,进一步推动选修课程群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第九批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课程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所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

二、申报条件

从第九批起,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只征集网络视频课程。申报条件如下:

(一)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条件

1.课程目标明确,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创意,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2.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有教材或活动方案,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体系完整严密,并同时提供课件、练习和测评等相关课程资源。

3.课程必须提供与课时相匹配的完整且成系列的教学视频。

4.课程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符合普通高中实际,能满足学生的选择性学习需求,值得全省普通高中借鉴与实施。

5.区域性较强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不予申报。限制同选题、同质化课程重复申报。

(二)选修课网络课程群申报条件

1.课程群是指围绕同一主题,把具有相关性或一定目的的不同课程编排到一起,组成一个"群",并按照一定条件进行系统地学习和教授。

2.课程群要有系统性和逻辑性,要体现课程内容之间的层次区别,要为不同水平的学生提供相适应的课程。

3.课程群具有推广价值,符合新高考、新课改实际要求,满足学生的选择性学习需求。

4.课程群中的每一门课程都需满足上述的“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条件”。

(三)选修课网络直播视频课程申报条件

1.直播课程是指在电子教材类课程基础上开发的,教师定时在线开课的选修课程,支持学生在申请选课后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学习,直播课程需满足9课时及以上的实践,以直播视频课程的形式上报。

2.直播课程电子教材建设要求参见《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建设要求》(附件3),另要求课程负责人在课程申报时排好每节直播课的开课时间、主讲人及主题。

3.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可为直播课程提供技术支持,需要借助该平台开展直播的申报学校应具备直播教室条件,具体配置要求参见《直播教室布置规范》(附件4)。

三、推荐名额与要求

1.各县(市、区)的选修课网络课程推荐数由市教育局确定。各市推荐的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数量不超过25门,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数量不超过10门,高等院校申报数量不限。

2.为确保征集的课程群质量,课程群征集从严控制,每地市从优从严推荐2个课程群。

3.鼓励将原有课程改编为直播视频课程进行申报,优先录用入围“浙江省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实践基地学校”(浙教技中心〔2017〕51号)的学校申报的直播视频课程。每市限推荐1门网络直播课程(杭州、宁波、温州限报2门),每所高等院校限报1门。

4.在推荐过程中,每市推荐时注意学科均衡问题。各市推荐的网络课程中,知识拓展类课程不少于60%。

四、申报程序

1.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网络课程申报工作,各市普教和职教教研部门、高校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申报、推荐工作。

高等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开发的选修课程可直接申报。

2.申报学校必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表”(附件1)或“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群申报表”(附件2),“浙江省普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建设要求”见附件3,网络课程教学视频拍摄要求同前八批要求。

3.所有申报课程和课程群需通过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xxk.zjer.cn,以下简称学习平台)逐级评审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网络申报、初审工作,市级管理员将各市精品课程和课程群通过平台推送省级评审。教育厅将统一组织专家网络评审及集中审议,评审通过课程和课程群,列入普通高中推荐选修课程目录。

4.课程群中的课程仍需要通过省级评审,未通过者则无法列入该课程群。已列入前八批选修课网络课程的,可直接划归于某一课程群。

五、课程申报

1.请各市于9月20日之前,将本市网络课程申报汇总纸质表邮寄到省教研室王小平老师(杭州市学院路35号教育综合大楼,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0571-56870037。)

2.请各市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网络课程申报材料并通过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上传,账号、密码与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pxglpt.zjedu.gov.cn)一致。高校无账号教师,请学校统一汇总,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王张琴老师联系(杭州市学院路35号教育综合大楼,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0571-88905096)。

六、其他事项

1.各市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并获基本合格的课程,以及各市地优质的地方性、区域性课程,在学习平台各市分平台发布,供本市的师生免费使用。直播课程根据其建设质量及应用实效,省里将择优予以补助。

2.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与浙江省普通高中选课系统(xkglpt.zjedu.gov.cn ,以下简称选课系统)、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xjglpt.zjedu.gov.cn,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已完成对接。省厅将根据课程质量和应用实效,推荐一批网络课程(课程代码为M开头)进入选课系统,学校可选择这部分课程作为校本选修课程供学生选学。学生完成课程学习,经学校审核通过,可将学分录入学籍系统。

3.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手机应用已上线,全省师生可登陆平台首页,扫二维码或下载APP应用软件,通过手机、PAD等移动终端实现在线课程学习。全省师生也可关注“浙江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官方微信,在“学生”频道里查看“高中选修课”的全部省级课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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