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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跨境电商过渡期政策(合肥跨境电商服务中心)

admin2023-12-12游戏19 ℃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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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对跨境电商有什么利好政策?

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前一个阶段的跨境电商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会议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

三年跨了3个万亿门槛

从狭义上讲,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实现商品的交易,并采取快件、小包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即B2C模式。

从广义上讲,跨境电商还等同于外贸电商。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这个过程可能是B2B,也可能是B2C。

无论是B2B、B2C,还是更早之前的C2C模式,中国人海淘的经历,都有着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探索。

在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前,空姐、留学生海外代购大行其道,但由于受到宣传推广渠道、代购合法性等原因的限制,海淘规模始终较小。

2010年到2013年,跨境电商平台开始起步发展。以C2C代购模式为主的洋码头,跨境电商购物经验分享社区小红书相继成立。

从2014年到2015年初的政策红利期,大量电商平台成立,天猫、亚马逊、网易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纷纷进入跨境电商行业。

在大量跨境电商平台不断涌现,与国内消费市场日趋火爆的双重影响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迎来了一轮井喷。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中国跨境电商总体交易规模分别为3.9万亿元、5.1万亿元和6.3万亿元,增速分别达到了34.5%、30.8%与23.5%,远超同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综合示范区,有经验也要能推广

近年来,在中国外贸增速持续放缓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发展方式,正逐渐成为新常态下稳外贸增长、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市场主体热情澎湃之际,有关部门也敏锐地意识到跨境电商对于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意义,并主动采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

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于2015年6月底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

此外,为了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在先期开展全国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

下一步,一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三要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互联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监管不缺位,更不能越位

如果说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是受到消费市场日趋扩大影响的话,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则同时随着这个领域的发展在不断调整。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2016年4月7日晚8时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俗称“48”新政。

当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生鲜、液态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妆品受到严格限制。

据统计,受通关单的限制,绝大多数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母婴用品短期内将无法进口,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总量95%以上的商品受此影响。

考虑到“48”新政对跨境电商领域的影响,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而在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过渡期限将延长至2017年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则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会议要求,要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据有关统计预测,2017年的中国跨境电商规模将达到7.5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将达到8.8万亿元。在政策鼓励与引导、消费升级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跨境电商大概率保持较快增长。

2019年跨境电商新政有一年过渡期

日前,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这份《通知》中明确,过渡期内,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海关公文落地:跨境电商新政有一年过渡期

在不少人眼中,跨境电商随之“从风口跌至谷底”。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相关部门得到证实,跨境电商新政过渡期延长至一年。争议不断,过渡期一年,这回妥了5月10日本报就曾报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方向正确的跨境电商税改新政,在落地过程中稍显仓促。新政出台前,相关部门仅对进口税率进行过调研。但对行业重点品类的按一般贸易监管、注册备案等规定,调研不充分,新政给商家预留的执行时间太短,应该适当留出过渡期。...

海淘新政设一年过渡期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此次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跨境电商新政明确将设一年过渡期

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该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

此后,相关部门先后公布了两批进口“正面清单”,按照新政,只有清单上的商品可以以跨境电商的方式进口。同时,新政要求“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这也被外界解读为,针对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的监管,与一般贸易已经没有差别。因为部分跨境电商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导致一些商品无法进口。

跨境电商行业再次因为政策迎来变数。如此,跨境电商企业将迎来一年时间的缓冲期,不过,新政暂缓并非一劳永逸,资源整合或许才是下一轮行业的主旋律。消息称,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及商检接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上级通知,随后,各地关检部门相继通知跨境电商企业。

跨境电商行业再次因为政策迎来变数。如此,跨境电商企业将迎来一年时间的缓冲期,不过,新政暂缓并非一劳永逸,资源整合或许才是下一轮行业的主旋律。消息称,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海关及商检接到“跨境电商网购保税商品核验通关单政策暂缓一年”的上级通知,随后,各地关检部门相继通知跨境电商企业。

跨境电商通关单“死刑”被缓一年让海外消费回流逼停新政

跨境电商新政设置“一年缓冲期”的消息虽然还没有在官方渠道发布,但已有多家媒体称文件已经敲定,正进入下发流程。在昨日国经中心举办的“经济每月谈”上,与会的业内人士再次确认了这一消息:跨境电商“通关单”新政暂缓执行,设置了一年的缓冲期。

2019年解读海淘新政过渡期政策

近日,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之前传言的监管部门将为4月8日起实施的跨境电商新政设立的“一年缓冲期”正式落地。

从比较委婉地迅速调整“正面清单”,到直接正式对海淘新政按下“暂停键”——左右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此前的5月8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开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被称为“让电商好日子到头”的新税制正式实施。

税制改革自然有改革的道理。因为据跨境贸易电商服务进口试点城市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了;而相对于我国一年几千亿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税收流失问题相当严重。不过,起码眼下来看,新政在理论上对税收的贡献PK不过政策对进出口贸易的“误伤”。有消息称,因跨境电商平台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而大量商品无法进口,各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进口单量出现锐减。4月8日至4月15日之间,郑州、深圳、宁波、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进口单量分别比新政前下降70%、61%、62%和65%。一言蔽之,今日所谓“暂缓”,等于间接承认了海淘新政对于电商及实体经济的“杀伤力”。

“一年缓冲期”,确实是新政的最佳伴侣。就像跨境电商举例说的,比如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要拿到许可审批——先得送样去食药监总局指定的机构检测,平均耗时2个月,然后送食药监总局药化司化妆品处进入备案流程,平均耗时6个月;加上排队时间,全套流程不下一年。那么,有了这个“一年缓冲期”,跨境电商总不至于青黄不接地靠零星库存过日子。当然,更重要的是,“一年缓冲期”也为电商转型升级提供了必要的“窗口期”:比如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布线仓储物流,又或者根据“清单”重新打造“新爆款”,再比如还可以在跨境、保税、直邮、海淘等不同贸易方式间权衡选择。总之,对于经营者来说,措手不及的尴尬没了,自由掉头的可能多了。

客观地说,面对新经济形态,监管通过试错与校准等手段,不断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与水平,这是裨益公益的好事。据说此前的一个月,包括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分别在多地召开了有跨境电商企业参加的调研会议,“一方面是听数据,另一方面就是听建议,主要都是在听企业说”。而今海淘新政按下“暂停键”,无非说明两点:一是面对新业态的时候,不管不行,但下手不能太狠;二是管理智慧不在于“死扛”,而要真正因时而动、因地制宜。继续摸底,多听呼声,既捍卫最大化的公共利益,又把新政的痛感降低到最低线,那么,博弈或者对垒、让步或者坚持,才能最为接近公平与正义。

财政部谈海淘新政过渡期:取消免税政策继续实施

针对跨境电商进口新政设定的一年过渡期中,并未松绑税改政策。财政部重申了这一点。

5月25日晚间,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改新政继续实施,并不受过渡期的影响。

4月8日启动实施的税改新政的核心内容,就是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商品不再参照行邮税计征,而是与一般贸易一样征收关税、消费税、增值税,但财政部为之又设定了一定的税收减免。

这也意味着,原本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中有关“税额50元以内免征”的优惠政策,被彻底取消。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税收优势大大减少。不过,直邮进口仍可按行邮税计征。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财政部而言,这次跨境电商进口新政的核心,是取消免税,增加税收,这一点,并没有过渡期。

今年4月8日启动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新政,配套出台的还有正面清单和通关单新政。相对来说,这两项政策受争议更大。不少商家甚至断言,如果按此执行,大量保税区的跨境电商进口将遭遇熔断。

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近日宣布,2017年5月11日前,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海淘通关单新政能否缓行?

由于跨境电商新政的实施,不少热销的境外商品面临更严格的单据手续,跨境电商平台纷纷观望:有的将保税业务改成了一般贸易,有的暂停了相关商品进口,还有的悄然提高了商品价格,更多的是在期待新政可能的调整。针对跨境电商上周末再传消息:新政可能暂缓一年实施。对此,包括跨境通等在内的沪上多家跨境电商企业表示,没有接到通知,还按照新政执行,但新政暂缓的可能性相当大。

跨境电商新政又被业内人士简称为“四八新政”,主要指在今年4月8日开始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以及在之后公布的两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税收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个人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正面清单”则规定了可以进口的品类要求,两批正面清单都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

5月15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主要有两条内容:第一条是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应依法签发通关单;第二条内容中,质检总局指出,清单内仅有约36%的编码在“法检目录”内,需要凭通关单验放,其余都不需要通关单即可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一张通关单,意味着所有进入保税区的商品都得按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到一系列繁琐的单据证明。而保税区的进口产品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采购的数量、对象都不确定,部分企业甚至是直接从批发商拿货,没有品牌方渠道,很难拿到原产地证书这样的材料。

如今,“四八新政”实施已一个多月,一些跨境电商就面临了库存耗完后没东西可卖的尴尬境地。

昨天,上海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透露,近一个月以来,尽管上海跨境电商销售量一直在增加,但潜在担忧仍在蔓延。多家电商透露,比起销售量来说,进口量大幅下滑,几乎腰斩,库存已岌岌可危。

“海淘主要有直邮和保税两种模式,而且保税是最主要的。在新政下,新的电商就开始犹豫了。与其在自贸区内保税,还不如一般贸易进口呢。”该人士透露,通关单制度使得很多货物即使以保税模式进口,也必须提交完整的单据,与一般贸易的手续几乎没有区别。而一般贸易是可以做批发的,失去了便利的通关条件,不少电商索性改变进货渠道,由跨境保税改为比较保险的一般贸易。

而一些首次进入中国的商品,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做过检验检疫等单证,面临无法继续销售的困境。“目前只能依靠存货,一旦卖完了就无法补充,受到影响的商品包括母婴商品、化妆品、保健品等,这也是国内电商平台很多企业主要经营的商品。”上海一大型跨境电商负责人透露。

不过,从上周末开始,一条传闻在业内广泛传播:“跨境电商新政中‘通关单新政’ 将在上海等10个跨境试点城市暂缓,其他税率及正面清单政策保持不变。”而上海跨境通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暂缓可能性不大,否则质检总局何必周日发文呢。”不过,也有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上海一跨境电商公司负责人透露:“质检总局只是解释一下‘四八新政’,并不是新文件。而电商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目前保税商品无法进货的窘境,估计新政会被暂缓,正在等待通知,但目前还在按照新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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