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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学生生活常识的问题,一般人应该知道哪些法律常识

admin2023-12-15ng体育23 ℃0 评论

问小学生生活常识的问题,一般人应该知道哪些法律常识?

以下是生活中最常见的劳动纠纷法律常识解答,非常实用,供大家参考:

1、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购买社保吗?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员工是否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所以在试用期的员工也有权要求单位购买社会保险。

3、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合法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5、试用期工资多少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承担违约金有效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之规定,除了劳动者违反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7、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8、单位安排加班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9、单位安排加班,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

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安排劳动者加班后的工资报酬问题需要区分三种情形:(1)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10、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可以拒绝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所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强迫加班的行为有权拒绝。

11、法律关于员工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呢?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2、用人单位未给员工安排年休假,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13、单位办公地点变更,员工辞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答:单位办公地点变更是否能要求补偿,主要看单位办公地点变更是否给员工造成重大影响,如果造成重大影响则员工辞职应当支付补偿金,相反则无需支付。

14、退休人员能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可以被用人单位再次聘用,但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

15、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可以离职。

16、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以要求单位给付补偿金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7、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8、经济补偿金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9、劳动者离职是否有权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0、劳动者离职时是否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清工资呢?

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1、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直接扣除吗?

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2、竞业限制条款能否适用于普通员工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普通员工不适用。

23、竞业限制最长时间可以约定多久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4、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呢?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5、用人单位未依约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不遵守竞业限制约定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起诉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未解除之前仍需遵守竞业限制约定。

26、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有限制的。除下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7、女职工产假期间可以只发底薪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28、非全日制用工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9、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0、劳动者在职期间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劳动者因疫情被隔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或者降低支付工资吗?

答:劳动者因配合国家防疫政策而被隔离,不属于旷工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上班向其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

32、劳动争议纠纷由哪里管辖呢?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呢?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拖欠劳动报酬的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

34、仲裁程序多长时间可以结束呢?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5、劳动仲裁要收费吗?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一年级小朋友让写作业就顶嘴咋办?

小朋友顶嘴,家长一定是相当苦恼的事,让他们干什么事,歪理一套一套的,真的有时候会把人气出内伤,甚至会让人忍不住想,当初为什么要生这个孩子?还不如塞回去的好。

真是怀念当年那个又听话又可爱的小天使啊,现在怎么这么爱顶嘴呢?

相信不仅是我,无数6~9岁的父母也会苦恼,曾经温顺听话的孩子如今不听话爱顶嘴,万一以后养成了没礼貌、叛逆的性格可怎么办?!

虽然说孩子顶嘴,让人抓狂,但是换个角度想,顶嘴真的是件坏事吗?

心理学家认为,孩子顶嘴是源自无助和困惑,他们觉得自己的权利被剥夺了却又无力反抗,恼怒之中不自觉地用顶嘴来找寻一种心理平衡。

孩子顶嘴是他们有自己意识的表现,他们是独立的个体,他们的思想不受家长控制,如果孩子什么事都听家长的,完全没有自己的想法,估计家长也会着急吧?

我们先了解一下孩子成长过程中,会经历的三个“叛逆期”:

“宝宝叛逆期”:2~3岁 左右;

“儿童叛逆期”:6~9岁 左右(儿童在这个时期常常被恼火和不理解的父母不合理地管教);

“青春叛逆期”:12~18岁左右;

爱顶嘴就会初次出现在“儿童叛逆期”,家长无论说什么,无论说得对或错,孩子总是会反驳几句。

因为孩子在这个阶段已经开始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观,有了自己的好恶,开始懂得拒绝,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没有判断力,只会一味接受安排的小宝宝。

此时家长的心理落差和不解情绪往往随着孩子的叛逆值正比例增长,家庭矛盾也随之越来越激烈。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缓解这样的家庭矛盾,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想法 ,并懂得规矩和应该做的事。1,家长学会倾听,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

孩子放学,第一件事一定是玩,毕竟上了一天的学 回家想要休息会,这也有情可原,但家长希望的一定是放下书包就学习。这之间就产生了矛盾。家长看到孩子玩,就会批评孩子赶快写作业,孩子心情不好顶嘴是常有的事。

我家姐姐刚上一年级那会儿也是这样, 每天因为这事没少斗嘴,后来我问姐姐,她是怎么想的。她告诉我,回来就是想休息一小会儿,再去写作业,这样她会效率更高。我同意了。于是每次放学,先回来吃些水果 喝些水休息一下,20分钟左右,然后在开始写作业。这样与其说是她休息了一下,不如说是她得到了她想要的权利,她为此感到满意,然后写作业更专心一些。

倾听孩子心声,和孩子协商解决办法,孩子更愿意配合完成任务。

2,注意说话语气,提醒而非命令

6—9岁是“儿童叛逆期”,刚巧这时候又是孩子一二年级学习习惯养成期。如果家长没有调整好孩子的状态,培养好习惯,恐怕家里天天都是战争。

那么,如何和孩子讲话,孩子会更愿意听呢?

我们一定要注意说话的语气和措辞,“温柔而坚定”,既让孩子觉得得到了尊重,又让孩子觉得他应该去做。

命令孩子即使得到了回应,也会是表面的同意,人在心不在,坐在那里磨洋工是孩子常用的抵抗技俩。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做。

得到了尊重的孩子,也会尊重他人,做起事来会更认真高效。

3,让孩子明白,学习是自己的事

告诉孩子:学习是孩子自己的事,她所付出的每一滴汗水,都会有所收获。

家长会提醒孩子时间和任务,但是却帮不了他作业,她学到的本领,都是他成长的动力,她现在学习,是为了将来有能力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些道理他或许现在不是太懂,但是他得知道。学习是他自己的事。

4,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

从幼儿园到一年级,最大的转变就是开始有了家庭作业,如何让孩子做好过度,由原来的自由自在到开始坐下来认真写作业,这需要家长耐心认真的陪孩子慢慢养成良好的习惯。

一二年级培养好了习惯,以后家长就省心了。但是在操心的一二年级,家长一定要坚持,要关心孩子的心里转变。

孩子上课认真听讲,回家休息一小会儿,开始认真做作业。预习、复习的流程,家长要帮忙辅助完成,最好每项作业计时进行,这样孩子更能集中精力,抓紧时间。如果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可以有更多自由支配的时间。

关于时间的管理,需要家长帮孩子一起制定计划,督促完成。这个过程有些难,但家长尽量要坚持,度过了习惯养成期,大家都会轻松很多。

孩子顶嘴不一定都是坏事,家长要摆正心态,多和孩子沟通,毕竟良好的亲子关系是最重要的,孩子爱你、尊重你,才更愿意听你。

生活中有哪些有趣又好玩的数学知识和规律?

数学,很多人都觉得抽象枯燥,觉得很多数学知识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数学来源于我们的生活,生活中存在很多的数学规律。

1、彩票中的数学趣事

大家都知道中彩票是小概率事件。完全靠运气。但是在美国彩票史上有这么一次有趣的小插曲。

2004年秋天,麻省设计了一款新彩票。他规定如果一周之内没有人获取大奖,并且大奖基金超过200万美元的时候,奖金就会向低奖此分配,增加低等奖的获奖金额。这种机制导致花2美元买一张彩票,而彩票期望值高达5.53美元,这简直是意想不到的天大好事。

首先发现这个空子的是麻省理工的学生们,学霸们组团购买了1000张彩票,获得了三倍的收获。以后这简直就成了他们的副业。直到2012年,麻生发现了这个空子,取消了这款彩票,但此时麻生理工学院的学生们已经获得了350万美金的奖金。

2、三角形稳定性的应用

看下面我们生活中常见的这些物品了吗,为什么某一部分都做成三角形的? 是因为利用了三角形具有稳定性的特点。就像衣架,挂上衣服,衣架也不会变形的。 而单位的推拉门中的连接图形都是四边形,想想如果做成三角形的,会怎么样?这门就推拉不开啦。

3、从单位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哪条路最近呢?对称知识的应用

假设A、B两点是你的单位和家,每天下班从超市买菜回家。如果马路上有很多家超市,你从哪家超市买菜,能使得你少跑路呢? 这就是数学中对称性的简单应用,做A关于马路的对称点A1,连接A1和B与马路的交点,对,就到这个位置的超市去买吧,这样你从单位到超市加上再回家的路程和最短。

4、台球桌上的小知识

大家都喜欢打台球,是一项非常好的娱乐活动。台球里的数学知识和规律有很多。 上面讲到的那个对称性的知识还可以用在打台球上。比如你的白球放在A点,而你要击中的目标球在B处,你要将白球击中边框后再击中目标球,那么应该击打那条边框的哪个点呢?就是下面这张示范图! 当然,台球里的数学、物理知识非常多,和击打角度、力度等都有关系,这儿仅仅讲简单一例。

5、国旗中的数学规律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神圣而庄严。大家都知道国旗是长方形的,这个长方形是随便画出的吗?不是,是黄金矩形。 也就是宽与长的比是黄金分割比,大约是0.618。而且不仅是我国国旗,每个国家的国旗都是黄金矩形。这样的矩形图案让我们看起来更舒适,更庄严。

不仅如此,再来看那些五角星,也都符合黄金分割。

C、E两点就是线段AB的两个黄金分割点。 三角形DEC是黄金三角形。也就是底与腰的比是黄金分割比。 三角形ABF也是黄金三角形,腰与底的比是黄金分割比。 是不是很神奇,达芬奇就对黄金分割有着近乎痴迷的崇拜,他的很多艺术作品里充满了黄金分割。 6、黄金分割在生活中大量存在

(1)很多艺术作品,大量融入了黄金分割,使得构图、视觉效果非常具有美感。

蒙娜丽莎的整个人体结构、脸部结构都符合黄金分割比,所以我们看起来觉得柔美、和谐,有一种特有的美感。还有断臂维纳斯、阿波罗神像等等。 古希腊帕提依神庙里的每个图案都是按黄金分割比严格构图的,给人一种非常庄严、雄伟、圣神的感觉。还有凯旋门、巴黎圣母院、埃菲尔铁塔等等。

(2)自然界中的黄金分割现象也比比皆是。

我们人体正常温度大约37度左右,我们感到最舒适的温度是23度,这个温度大约就是37度的0.618。 植物界也有采用黄金分割的地方,如果从一棵树枝的顶端向下看,叶子的排列规律就是按照黄金分割的。 地球的“黄金分割线”是北纬30 度:北纬30度一带,种植的茶叶是最香的;还有地球最深 的海沟——西太平洋马里亚纳海沟;有地球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还有百慕大三角区…… 就连音乐中也有黄金比例,琴弦的频率与和谐的音程有固定的比例 ,毕达哥拉斯学派把这种美妙的音乐称为“和谐”。 报幕员报幕,都不是站在舞台最中央,而是大约三分之一处,黄金分割的位置,看起来舒适和谐,大家在拍照片的时候也可以用一下这个规律啊!7、银行理财中的数学

现在很多人买银行理财和大额存单。我们看到有些银行的理财利率相对较高,3个月的存钱利率4.5%,而大额存单3年的利率最高4.18%。这样算下来,以20万来算3年相差2000元左右。

问小学生生活常识的问题,一般人应该知道哪些法律常识

但是,这期间没考虑3个月理财中间有空档期、募集期、利率预期下调等因素,算下来不如大额存单合算呢!

其实,生活中的数学规律举不胜举,我仅仅举其中简单几例。 数学是我们社会生活、科学的基础,渗透在我们的方方面面,数学的作用大着呢!

日常生活中有哪些节约资源的方法?

感谢你的提问,对于生活节约,我提出个人观点,节约分为两个层面,对社会节约做贡献,第二在个人生活中节约。

《一》个人生活节约

我们常常要节约的话题,就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我个人觉得节约方式不止这些。

节约用水,洗衣服的水可以拿来拖地,冲厕所,洗一些比较脏的东西,等等各样的节约,也就是利用同样的一吨水可以做很多事,我每一个月个人用水量是不会超过一吨。

节约用电,这方面我做的不够好,也在努力改善,除了节约用电,当然还有很多生活当中是我们要节约的。

节约时间,尽量不要浪费自己的时间,利用自己的时间来赚钱,穷不是结束,需要我们努力去改变,可是没有时间我们如何改变,因此节省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避免一些浪费的开支,人活着就是生活,刻意的去省钱就没有这个必要,该用的还是要用,然而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就不能白白浪费了。

记得有一次,我那天要去朋友家玩,由于在家里多看了几集电视,因此耽误了时间,晚上才去朋友家玩,等回来时已经没有公交车了,只有打的回家,原本两元钱的公交,却花了五十块打的,这是典型的浪费。

电视可以调节在以后看,因此我们要把控自己的生活,不要在生活上浪费不必要的开支,我也常常反思自己,生活当中确实花了太多浪费的钱,从去年开始自己控制自己,终于省下了不少。

如果把浪费的钱找到合适正确的投资,那么人生说不定会改变,当然投资有风险,不过总比浪费好,或许通过这种方式来改变自己,也是有可能的。

生活当中很多是需要我们去节约,记住节约不是节省,是为了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事和物。

《二》对社会的节约

我们做到个人节约,我们在公共场所才会去节约,我有一个朋友他去菜市场买菜都是自己拿袋子去装菜,因为他觉得买菜别人都会给他袋子,而这些袋子就会丢在垃圾桶,不但浪费也不环保,因此他从不浪费任何资源,因此可以看出他的人品很好。

我们在公共场所,讲卫生,不浪费资源,这是我们对社会的节省。

当然,我们重点是在生活上节约,如果有效的节制自己的生活,一定会有改变,尤其是在财务上,不要花浪费的钱,如果我们把这些不必要的开支节约出来,拿着这些钱去投资,会给自己带来好运的。

问小学生生活常识的问题,一般人应该知道哪些法律常识

很高兴能为你解答,作者原创,图片来自网络!

一切大小事推给父母包办?

这种情况在国内非常常见。高分低能,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这是在应试教育下,家长给惯出来的毛病。

现在很多年轻的父母都开始注重孩子的自理能力,但是仍然有很多爷爷奶奶辈仍然会溺爱孩子,对孩子的生活琐事大包大揽,导致孩子自己能处理的生活琐事各种理由推脱。

要改变孩子的依赖性,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

首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让孩子看到:别的孩子独立处理生活事务并受到夸赞。

其次,家长不要帮孩子做任何他能处理的生活事务。比如:孩子的袜子。家长要让孩子自己洗袜子,如果孩子不洗,也不需要强迫,但也不要去帮忙,直到孩子最后没有袜子穿,臭得自己都受不了的时候,自然会去洗袜子。

再次,家长要统一口径,对于孩子能独自处理的生活事务,就算孩子开口相求,也要坚决拒绝,一定要态度坚决!一次姑息都会让孩子觉得有可趁之机。

最后,孩子独立完成了一件生活事务,一定要及时表扬。

让孩子多参与家庭事务,不仅能锻炼孩子的自理能力,也能培养孩子的家庭归属感,增强孩子对家庭成员的爱心,对孩子的成长和社交活动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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