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招用。
【征】君征召臣。
【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
【除】拜官授职。
【擢】提升官职。
【陟】提升,提拔。
【升】提升。
【假】临时充当使臣属吏。
【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
升级叫迁升、迁授、迁叙,降级叫迁削、迁谪、左迁,平级转调叫转迁、迁官、迁调,离职后调复原职叫迁复。
【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
【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
【贬】降职并外放,与“谪”相近。
【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
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革、削、免、罢、废、夺】革职、罢职或停职。
【退】撤销或降低官职;
自己辞职。
【斥】屏弃不用。
【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
【转】迁职调任,无所谓升降。
【徙】改任官职,特定语境下可以表示升职或降职。
【调】调动、调迁。
【迁】调动改派。
一般情况下,“转迁”、“迁调”表示调职;
“右迁”、“迁除”表示升职;
“左迁”、“迁谪”表示削职。
【放】京官调任地方官。
【出】京官外放,与“放”意思相近。
参考资料:-古代官职。
中国的古代官职分明,职位分的都非常的明确,能够很好的帮助君王管理朝政,朝职的设立让古代的朝政管理更加的方便,对于一个王朝的发展是非常的有促进作用的,古代往往设立有文官和武官,那么文官和武官有什么区别呢?文官武官都是古代朝廷设立的职位,朝廷的政策实施是要根据两者结合来做出决定的,文官通常是指饱腹经文、深谋远虑的一类人,主要负责的是为朝政改革以及朝廷发展等出谋划策,保证朝廷的实力壮大,而武官则是武艺高超、勇猛强悍的一类人,主要是负责朝廷的征战以及边疆的守候,是朝廷安稳的守门人。
所以文官和武官的区别是职责不同,文官武官都是朝廷不能缺少的,文官可以保障朝政的合理性,能够帮助朝廷的长治久安,而武官则是朝廷的“剑”,是一个王朝稳定的根本,同时也是朝廷扩展疆土的武器,所以对于朝廷的稳定发展是离不开两者的结合的。
大理寺少卿,官职名。
大理寺,官署名。
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
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大理寺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大理寺是中国古代掌管刑狱的中央审判机关。
大理是中国古老的官名,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士,又曰理。
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
寺,《说文》云“廷也”,即指宫廷的侍卫人员,以后寺人的官署亦即称之为“寺”,如“大理寺”、“太常寺”等。
人员编制大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
少卿二人,从四品上。
掌折狱、详刑。
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省、门下省。
系者五日一虑。
龙朔二年,改曰详刑寺;
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刑寺;
唐中宗时废狱丞。
有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司直史十二人,评事史二十四人,狱史六人,亭长四人,掌固十八人,问事百人。
正二人,从五品下。
掌议狱,正科条。
凡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
五品以上论者,莅决。
巡幸则留总持寺事。
丞六人,从六品上。
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
徒以上囚,则呼与家属告罪,问其服否。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掌印,省署钞目,句检稽失。
凡官吏抵罪及雪免,皆立簿。
私罪赎铜一斤,公罪二斤,皆为一负;
十负为一殿。
每岁吏部、兵部牒覆选人殿负,录报焉。
狱丞二人,从九品下。
掌率狱史,知囚徒。
贵贱、男女异狱。
五品以上月一沐,暑则置浆。
禁纸笔、金刃、钱物、杵梃入者。
囚病,给医药,重者脱械锁,家人入侍。
司直六人,从六品上;
评事八人,从八品下。
掌出使推按。
凡承制推讯长史,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
录事二人。
唐朝的大理寺少卿相当于现在的中国最高法院的副院长。
掌刑狱案件审理。
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唐代大理寺主要负责审理犯徒刑以上罪的京官,京官所犯徒刑以下的笞、杖刑则由本司长官负责处理。
由于笞、杖刑是轻刑,官吏犯笞、杖轻刑并不处以真刑,而是代以赎刑。
唐代大理寺的主要职能唐代大理寺的主要职能是审理中央官吏徒刑以上的案件;
此外,天下疑狱有时也由它审理;
大理寺有时还要奉旨派司直或评事出使地方推案。
但是,唐代的大理寺既不是唯一的中央审判机关,它有没有徒刑、流刑和死刑的终审权,说它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不准确的,它只是中央一个专门的审判机关,具有较多的审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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