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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理寺图片-唐大理寺遗址

admin2023-12-286566体育19 ℃0 评论

狄仁杰曾经担任过大理寺卿?

根据我在的“狄仁杰”词条查询的情况,狄仁杰担任过大理寺寺丞,不是大理寺卿。

狄仁杰在唐朝的地位?

身居宰相之位后,辅国安邦,对武则天弊政多所匡正;
狄仁杰在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的武则天时代,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天授二年(691年)九月,升任宰相,担任地官侍郎、同平章事。

四个月后,为酷吏来俊臣诬以谋反,夺职下狱,贬为彭泽县令。

营州之乱时,得到起复。

神功元年(697年),再度拜相,担任鸾台侍郎、同平章事,迁纳言。

用于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复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培植举荐忠于唐朝的势力,成为大唐社稷得以延续的重要支柱。

扩展资料狄仁杰初入官场,因为政绩斐然,得到工部尚书阎立本等高官的赏识,声名鹊起,唐高宗将其调到长安,担任大理寺丞。

就是在大理寺丞的任上,狄仁杰断了不少案子,留下了“神探”影子。

唐高宗曾经想把一件案子轻罪重判,狄仁杰当廷力争,顶撞了唐高宗,唐高宗不但不予追究,反而欣赏其胆识,将其提升为纠察百官的侍御史。

在侍御史任上,他又获得唐高宗的支持,扳倒了佞臣司农卿韦弘机、左司郎中王本立,被唐高宗提拔为度支郎中。

度支郎中是度支司的长官,度支司掌管政府预算开支,是户部最重要的机关之一。

唐高宗把狄仁杰从并州法曹参军这样的地方小官,提拔为政府要害部门户部度支司的主管,知遇之恩不可谓不重。

按照春秋时代“士为知己者死”的伦理,狄仁杰应该竭忠尽智维护唐高宗和他子孙的天下。

但是,在武则天废唐中宗、软禁唐睿宗、残杀李唐宗室甚至自己称帝的过程中。

世人没有看到狄仁杰有过反对的记录,而在这些事上提反对意见的人最后都死了。

从这个角度看,说狄仁杰明哲保身、韬光养晦,似乎并不为过。

并非苛求狄仁杰,狄仁杰未必没有反对的勇气。

以武朝恐怖的政治气氛和狄仁杰的智慧,他可以敏锐发现这时已经进入皇帝说一不二的年代。

庶族出身的狄仁杰,并没有士族对包括皇帝在内所有非士族的那种天生的优越感,也没有士族的荣誉感、他清醒看到社会上没有能够与皇权抗衡的力量,与皇帝在根本问题上作对不但不会成功,反而有可能引起皇帝对反对派的肆意屠杀,损伤国家和社会的元气。

他只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到公正廉明,尽量减少宫廷争斗对社会的损害。

他不论是当职权很大的江南巡抚大使,还是当官低位卑的彭泽县令,都恪尽职守,尽量造福百姓。

这种“安天下不如与天下安”的思维,当然也能够舒缓社会矛盾,也可以造福一方,但总的来说不过是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委曲求全之道。

参考资料来源:-狄仁杰。

古代大理寺是什么部门

大理寺是司法部门。

大理寺,官署名。

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

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唐代为九寺之一,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

大理寺是古代重要的一个官署名,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它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最高的法律机构。

秦汉时期,是由廷尉专门负责案件审核,那时候的刑罚主要以商鞅变法时期修订的法律为主,后随社会发展,法律也有所改变。

大理寺的主要官吏有哪些?

从隋起,大理寺的寺官各朝常设的都有:1、大理寺卿:掌平决狱讼。

大理寺卿是全国三大司法长官之一,正三品。

掌握全国刑狱的最高长官。

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地方官员的司法权力过大,可自行勾决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错案。

为了使刑狱汇总,始置大理寺,作为复审机关。

2、大理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大理寺的二把手。

隋初为正四品上,炀帝时改为从三品。

唐时为从四品上。

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改制后设为正六品。

明初为从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四品。

清初满员大理少卿为三品,汉员为四品,后并定为正四品。

3、大理寺丞:分管大理寺的各项事务。

唐时规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门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

每位寺丞复审完毕的案件,要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见,也要在画押时写明。

北齐时为七品,隋时为正七品下。

唐时为从六品上。

北宋初为寄禄官,元丰改制后为正八品职事官。

明初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为正五品。

清初满员正四品、汉员正六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正六品。

4、寺正:有时也称大理正。

是大理寺下直接审理案件的官员,是审案官中品级最高的一种,掌审理具体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复审案件。

唐时还规定,若五品以上官、爵之人犯罪应处斩时,由大理寺正担任监斩官。

北齐时为六品。

隋时为正六品下。

唐时为从五品下。

宋时为从七品。

明、清时为正六品。

5、评事:清之前职责与寺正相同,均为司法官,清时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务。

隋时始置,为正九品。

唐时为从八品下。

宋元丰改制后为正八品。

明朝升为正七品。

清初为正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为正五品,九年复降为正七品。

6、主簿: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书、簿籍及案件档案的建立等。

相当于办公室主任兼总务。

7、录事:与主簿相类似的职责,品级比主簿低。

8、司直: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复审疑难案件。

若本寺的疑难案件,则可参与评议。

9、狱掾或狱丞或司狱:即大理寺的监狱长。

司务:明、清时置,从九品。

掌本寺文件的出纳。

以上内容参考:-大理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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