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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散文故乡(莫言的散文作品)

admin2023-12-30火狐电竞22 ℃0 评论

用一小段话,描写自己家乡的一处风景

写作思路:描写景物,可以“定点”观察。

观察不仅仅只依靠视觉来观看,还可以通过嗅觉、听觉、味觉、触觉来感受,也可以把这几种感官互相沟通、交错,运用通感的方法来把景物描画得更加瑰丽。

正文:我的家乡在东莞,谁都知道。

它有一处美丽的风景,能让所有生气的人心里怒火消失不见,所以,今天我来说一说我家乡的一处美丽的风景。

它不仅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它也看起来很不受欢迎。

它有时看起来也特别冷淡,有时你们以为这个地方不会有人来的,但是你们大错特错,这个地方每天都有人来参观,我猜你们已经想出来了吧:那就是东城区唯一的一片农业科研稻田。

春天,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大树重新长出了嫩绿的枝条,小草从泥土里探出小脑袋东张西望,花像小姑娘一样在翩翩起舞。

稻田是一片碧绿,禾苗在茁壮的生长,稻谷还是绿油油的。

夏天,烈日炎炎,蝉一直不停的歌唱,人们在柳树下面乘凉,稻田开始有一点金黄,稻谷有的金黄、有的碧绿。

秋天,天高云淡,秋高气爽,银杏叶和枫叶落下来铺成一条金色的道路,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果香,告诉人们水果都熟了。

这时的稻田是一片的金黄,稻谷弯下了腰,农民们开始收获自己的劳动成果,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冬天,人们不去看稻田了,因为稻谷收完了,稻田里空荡荡,一切静谧!农民们只能等春天来了才开展新的劳动,让稻田重新焕发生机!人们周而复始的辛苦劳作、岁月也随四季变更,但是这稻田风景依旧,人们流连忘返。

这就是我家乡一处美丽的风景。

求一段描写世外桃源景色的文字 说白了就是描写一个很美丽的地方!

庐山云雾中最壮观的要算云海。

庐山云海一年四季都可看见,尤其是春秋两季最美。

每当雨过天晴,站在“大天池”等处俯瞰,只见万顷白云转眼间汇成一片汪洋大海。

云海茫茫,波涛起伏,青峰秀岭出没在云海之上,变成了云海上的小岛。

特别是太阳照耀下的云海,更是绚丽动人。

雨后的夕阳如同一轮火球,燃烧在云絮翻飞的银涛雪浪之上,将云絮染上斑斓的色彩。

微风吹拂,云絮好像仙女手中的彩练;
又如万朵芙蓉,竞相开放。

《文学的故乡》之莫言

“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作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乃至青年时期弟弟地方。

这地方有母亲生你时流出的血,这地方埋葬着你的祖先,这地方是你的血地。

”第一次看这个片子时,我将莫言的这段话记在一个笔记本上。

故乡,自此就有了明确的概念。

莫言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作家,2012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同贾平凹一样,莫言也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作家,言谈举止中带有一种朴实、亲切感。

莫言是我的山东老乡,他的出生地高密历史上是春秋名相晏婴、东汉大经学家郑玄、清代大学士刘墉的故乡。

莫言在出生地大栏乡生活到22岁,然后入伍当兵,走向了他广义的文学故乡——高密东北乡。

2015年的冬天,我曾去莫言的故乡寻找他笔下的高密东北乡。

在这部纪录片里,重温那些熟悉的镜头,对莫言的生活、创作有了更深的了解。

莫言,原名管谟业,家中排行第三。

莫言在一次采访中说起笔名的来历,说自己从小爱说话,那个年代,爱说话是个很危险的事情。

为了管住自己的嘴巴,起名叫莫言,就是时刻提醒自己少说话。

恰巧他名字中间的“谟”字拆开,也是莫言二字,就有了更深的含义。

1988年,他专门打了报告,莫言已成为他的正式名字。

抄录一首莫言的打油诗,由当地艺人演唱的茂腔《童年放牧》: 少时辍学牧牛羊 老家大栏平安庄 荒草连天无人迹 野兔飞奔鸟儿忙 对于山东人来说,打油诗好似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传承,戏台上说书的,路边卖菜的,哪怕是目不识丁的男人女人,也能张口既来。

在我小时候,常看见衣衫褴褛,挎着箢子要饭的人,一边打着呱哒板,一边唱着打油诗。

茂腔是流行于潍坊、青岛、日照等地的地方戏曲,由我家乡临沂的柳琴戏衍变而来,因此听上去既熟悉又亲切。

不仅如此,莫言的家乡话和我家乡的临沂话有很多相同,比如:箢子、水梢、蒜臼子等等。

我刚开始学习写作的时候,生怕别人看不懂我的家乡话,故意拽词造句,显得好像高深文雅的样子,实际上却偏离了正确的写作道路。

莫言的家乡处于平原地带,和我小时候生活的临沂一样,一眼望去,是看不到头的地平线。

又高又密的高粱、玉米生长起来的时候,一望无际的青纱帐既神秘又恐怖。

我在莫言的故乡看到房前的空地上堆着成摞的玉米秸秆,规划整齐的红瓦房和红砖砌起的院墙代替了过去破败不堪、低矮的、土墙的房子。

莫言旧居是典型的农家小院,这里是小说的原点,莫言笔下很多文字都是从这里出发。

石盘磨、农家炕、高过窗口的马头一样的水浪…… 海明威说过:“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

”莫言出生于1955年,童年给莫言最大的记忆,最大的伤害就是饥饿。

那个年代物资匮乏,不光是平安庄,整个国家的人都在挨饿。

走过那个年代的人现在回忆起来,仍然是谈饿色变,这也是为什么疫情期间很多老人拼命抢购、储存粮食蔬菜的原因。

饥饿使人丧失了尊严,也给莫言的文学之路打开了一扇窗。

《透明的红萝卜》就是莫言根据自己少年时在桥梁工地上跟着铁匠师傅学徒时的一段生活经历提炼出的素材。

最初莫言用的题目是《金色的红萝卜》,军艺文学系的徐怀中主任给他改成了《透明的红萝卜》,透明二字显然有更高的意境,一下子提高了作品的境界,这篇小说发表在《中国作家》上。

《透明的红萝卜》成为莫言的成名作。

徐怀中在评价莫言时说,高密一个小农民,不吭不哈地就这样三步两步地登上了文坛。

从中我们看到的是莫言的努力和低调。

后来他取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的父亲对他说,“没获奖的时候,你和大家是平等的。

获了奖,你就比大家矮一截。

”这里的矮一截,就是告诉莫言做人要低调。

莫言说他最早的阅读是从墙头开始的。

那个年代大家住的都是平房,条件好一点的是砖墙,大多都是用泥巴脱坯晒干后垒砌成的的泥墙。

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有用报纸糊墙的习惯。

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对那个场景再熟悉不过。

我小的时候,住在父亲工作的大院里,到了过年的时候,也是从办公室拿了报纸糊墙。

莫言带记者看了他在胶河大桥加固工地上帮铁匠打铁时睡的桥洞,《透明的红萝卜》中就有这一段的描写。

在莫言的很多小说中,我们也能看到打铁的描写。

苦难是一笔财富,这些素材成就了莫言的文学梦想,成为莫言走向文学殿堂路上的一块块铺路石。

莫言在军艺期间,写下了七八十万字的作品。

莫言非常低调,非常内敛,但在作品里头又是狂放不羁的。

莫言作品中,善于用大块的色彩,就连作品题目也常带有浓烈的色彩。

像《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等,在《秋水》小说里,第一次出现了“高密东北乡”这个字样,现在去大栏,路边看到的招牌上,都是东北乡的字样。

“高密东北乡”也成了莫言的文学地标。

当时,福克纳、马尔克斯在中国文坛引起了巨大轰动,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约克纳帕塔法县》,马尔克斯的《马贡多镇》《百年孤独》都给了莫言及中国作家很多启示,使莫言认识到作为一个作家,应该有自己的一块故土,应该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文学王国,可以一辈子只写这一个小地方。

但这个小地方在某种意义上它应该代表国家。

这是文学大家的认知,也是这部纪录片给我们的启示,个人命运应该和国家命运,时代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文学大家的故土是可以扩张的。

高密东北乡,实际上是中国东北乡。

莫言说如果福克纳、马尔克斯是火炉,我们就是冰块,靠的太近,就会融化。

所以在写作《檀香刑》的时候,在写作中极力避开西方文学对他的影响。

《红高粱》的成功,奠定了莫言在国际文学史上的地位。

这也为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了基础。

《丰乳肥臀》是莫言写给母亲的一部树碑立传的作品。

每次在写到高兴的时候,莫言就停下笔,以便于第二天有灵感继续写下去。

《丰乳肥臀》里母亲的形象,是对中国封建制度最痛苦也是最激烈的一种批判。

母亲的八个孩子,来自七个父亲,当饥饿苦难来临的时候,道德是没有力量的。

莫言说自己的创作是“把好人当作坏人写,把坏人当作好人写,把自己当作罪人写,不管什么样的人物,都要当作一个人来写”。

2002年,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了莫言的家乡去过春节,在他童年居住的房子里,问莫言《秋水》里“洪水扑过来的时候,就犹如马头一样”的描写,他没有明白句子的意思。

莫言给他讲解了七八月份胶河上游洪水排泄下来时的情景,由于河水比河堤高,那时莫言脚上长了一个毒疮,不能下地,整体坐在炕上,就看到河里的水滔滔东去,像野马奔腾一样。

大江健三郎比莫言大20岁,199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当时给了莫言很大评价,预言莫言十年后肯定能得诺贝尔文学奖。

他的判断来自对莫言作品的阅读。

果然,2012年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走在莫言故乡的土地上,面对一马平川的田野,大江健三郎特别感慨,说少年莫言一边感受风景一边思考,当几十年以后他长大成人,仍然能在风景中回忆起来。

风景给了我们真实感和思考的机会,仿佛那里有一个童年的自己,在那里2思考的是成年的自己。

风景像桥梁一样,将两者相联,这就是文学的作用。

少年没有在这片风景中悲伤过,痛苦过,害怕过,真爱过。

在这条田埂上,大江健三郎留下了眼泪,说他面对永不消失的地平线,就想起了母亲。

文学最能使文学家触动的往往是最原始的风景。

两个大师级的文学家在这里相遇,即使一种心灵上的沟通,也是精神上的相遇。

莫言的书我买了很多,也读了很多,但当时只是当作小说去读。

看完《文学的故乡》莫言纪录片,再重读莫言的作品,我想会有更多新的发现。

莫言的故乡情结(读报笔记)

 
故乡,是我们的根,是我们的魂,是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

每一个远离故土的人,都有着深深的乡愁,特别是在文学大家的作品里,都有着淋漓尽致的表现,如余光中先生脍炙人口的诗歌,莫言先生触动心灵的小说。

 
 
莫言出生在山东省高密县大栏乡三份子村。

他生长在农村,深知农事的艰辛;
家境贫寒,熟悉乡土社会的世态炎凉。

而后从军,由战士到干部,具有广泛的生活阅历。

在较短的时间内,他由保守、封闭、贫穷的农村,到政治文化的中心,未及而立,就成为名重一时的作家。

这样迅速更迭的外部经历,必然带给莫言一定的心理负荷。

以豪放、粗疏的笔触,描写故乡的一草一木,排解内心的孤独和忧郁,俨然是莫言选择的一种情感表达方式。

 
 
 
在《白狗秋千架》中,第一次出现了莫言的文学版图中的“高密东北乡”这个词语,第一次有了对故乡的“认同”。

可以说,这个时期的莫言,已经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开始投资自己这片熟悉的土地,他将身体中血液中流淌着的对故乡那份“潜在的爱恋”,融进了充满理想的“高密东北乡”。

正如其所说:“1980年,我开始了文学创作。

拿起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小说,但涌到脑海中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

故乡的土、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高粱。

缭绕在我耳边的是故乡的方言方语,活动在我眼前的是故乡形形色色的人物。

”  
 
 
莫言对故乡的感情是复杂的。

他在小说《红高粱家族》里说:“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

”他恨故乡,是因为作为故乡的农村曾经是贫穷的、落后的、愚昧的;
它的黄土地对人馈赠是微薄的;
作为土地之子的农民是没有出路、没有前途的。

莫言的作品对农村生活从来没有诗情画意的描写和热情洋溢的歌颂。

故乡在莫言的现实农村生活题材的作品中总是灰色的、充满了苦难、贫穷、辛酸、压迫。

他对故乡的第一情感是嫌弃、憎恨,所以他渴望逃离。

莫言离开故乡时没有一般人那种依依不舍的感觉,而是觉得走得不够远。

他回忆第一次离开故乡的感觉时说:“我没有感觉这个地方多么宝贵,甚至觉得这是一个令人厌烦的地方,所以我千方百计地想摆脱它,越远越好。

1976年我应征入伍,坐上火车以后,就盼望它开得越远越好,开到西藏、新疆、云南,远离我的小村庄。

结果火车开了两个多小时就到了,离家乡才二百多里路,我感到很失望。

”对莫言来说,离开家乡越远,就离开贫穷落后越远,离富足的物质生活就越近。

 
 
 
对于故乡,莫言更多的是爱的一面,这种爱是他久别了故乡之后才认识到的。

他回忆离开家乡三年后第一次回乡时,“汽车一进高密地界,看到了熟悉的河流和土地,听到了熟悉的乡音,我的心中就涌着一种十分激动的情绪。

进了村子后,看到我的母亲浑身尘土从胡同口艰难地对着我走来时,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

”这种爱是一个人血液中对于生养他的母亲和土地不由自主的亲近和依恋。

相对于莫言对家乡那种激烈的、彰显的恨,这种爱是温和的、深层的、自己不易察觉的、经久磨灭不去的。

一个人的故乡与他是血肉相连的,生于斯、长于斯的他在精神上离不开故乡。

 
 
 
用莫言的话来说:“开始创作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回避故乡的态度,写海浪、写山峦、写兵营,但实际上,我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走回故乡。

二十年的农村生活,所有的黑暗和苦难,从文学的意义上说,都是上苍对我的恩赐。

虽然我身在异乡,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生活在对于故乡的记忆里。

尽管我骂这个地方,恨这个地方,但我没办法割断与它的联系。

生在那里,长在那里,我的根在那里。

尽管我非常恨它,但在潜意识里对它还是有一种眷恋。

这种恨,恐怕是因为我一直淹没在这种生活里,深切地感到了这地方的丑恶,受到土地沉重的压抑。

所以,我以前反对别人歌颂土地。

土地有什么好歌颂的呢?土地多残酷啊?一辈一辈地累弯了我们祖先的腰。

实际上,所有的农民都成了土地的奴隶。

但一离开故乡,立即产生了一种眷恋,深深的眷恋。

故乡是一条永远流动的河,流进了我的血液。

”  
 
 
莫言小说的主人公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农民形象体现了莫言对于故乡故土的热爱和怀恋。

在小说的世界里,莫言对乡土的感情一次次得到了宣泄!莫言的作品里有许多“故乡的传说与故事”,莫言说:“童年时代祖辈、父辈讲的故事,对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而培养起我对大自然的敬畏,对故乡土地的热爱。

”  
 
 
故乡,对于莫言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一份伤感的情绪,一种精神的寄托,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

故乡情结会永远存在下去,他的精神也注定会随之飘来荡去。

 
 
 
 
 
 
 
 
 
 
 
——摘自《春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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