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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运作模式视频介绍(跨境电商运营视频教程)

admin2023-11-24游戏22 ℃0 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跨境电商物流的运作模式是什么呢

据小编了解,跨境电商物流模式共有以下几种:

1、邮政包裹模式。邮政网络基本覆盖全球,比其他任何物流渠道都要广。这主要得益于万国邮政联盟和卡哈拉邮政组织(KPG)。他们严格的要求促使成员国之间深化合作,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例如,从中国发往美国的邮政包裹,一般15天以内可以到达。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出口跨境电商70%的包裹都是通过邮政系统投递,其中中国邮政占据50%左右。

2、国际快递模式。指四大商业快递巨头,即DHL、TNT、FEDEX和UPS。这些国际快递商通过自建的全球网络,利用强大的IT系统和遍布世界各地的本地化服务,为网购中国产品的海外用户带来极好的物流体验。例如通过UPS寄送到美国的包裹,最快可在48小时内到达。

3、国内快递模式。国内快递主要指EMS、顺丰和“四通一达”。在跨境物流方面,“四通一达”中申通圆通布局较早,但也是近期才发力拓展,比如美国申通2014年3月才上线,圆通也是2014年4月才与CJ大韩通运展开合作,而中通、汇通、韵达则是刚刚开始启动跨境物流业务。顺丰的国际化业务则要成熟些,目前已经开通到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的快递服务,发往亚洲国家的快件一般2-3天可以送达。在国内快递中,EMS的国际化业务是最完善的。依托邮政渠道,EMS可以直达全球60多个国家,费用相对四大快递巨头要低,中国境内的出关能力很强,到达亚洲国家2-3天,到欧美则5-7天左右。

4、专线物流模式。跨境专线物流一般是通过航空包舱方式运输到国外,再通过合作公司进行目的国的派送。专线物流的优势在于其能够集中大批量到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货物,通过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因此,其价格一般比商业快递低。在时效上,专线物流稍慢于商业快递,但比邮政包裹快很多。

5、海外仓储模式。海外仓储服务指为卖家在销售目的地进行货物仓储、分拣、包装和派送的一站式控制与管理服务。确切来说,海外仓储应该包括头程运输、仓储管理和本地配送三个部分。例如Starday跨境电商平台超过4000平米的海外仓为稳定的物流提供了基础保障。

例如现在发展正胜的Starday跨境电商平台,Starday平台的跨境物流就是整合物流,为跨境电商提供仓储、运输、配送一体化物流及进出口清关、本地化售后服务,涵盖各环节、多元化的经营者。跨境电商未来将形成更加综合、立体的物流模式,物流外包并实现物流本地化。跨境物流将会在发展中越来越成熟。

跨境电商是什么?和传统的电子商务比有什么区别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和传统的电子商务的区别: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

任何人只要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美国财政部在其财政报告中指出,对基于全球化的网络建立起来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课税是困难重重的,因为:电子商务是基于虚拟的电脑空间展开的,丧失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电子商务中的制造商容易隐匿其住所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住所是漠不关心的。比如,一家很小的爱尔兰在线公司,通过一个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点击观看的网页,就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和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入了互联网。很难界定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内发生的。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传统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的存在,例如,通过书店将书卖给读者,而在线书店可以代替书店这个销售网点直接完成整个交易。而问题是,税务当局往往要依靠这些销售网点获取税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缴所得税等。没有这些销售网点的存在税收权力的行使也会发生困难。

(二)无形性(Intangible)

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以一个e-mail 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 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基于数字传输活动的特性也必然具有无形性,传统交易以实物交易为主,而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却可以替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以书籍为例,传统的纸质书籍,其排版、印刷、销售和购买被看作是产品的生产、销售。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网上的数据权便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该交易的性质、如何监督、如何征税等一系列的问题却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 已经拥有1.5 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 亿美元。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了逃避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电子商务避税更轻松易行。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使得应纳税人利用避税地联机金融机构规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国际互联网所提供的某些避税地联机银行对客户的“完全税收保护”,使纳税人可将其源于世界各国的投资所得直接汇入避税地联机银行,规避了应纳所得税。美国国内收入服务处(IRS)在其规模最大的一次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量的居民纳税人通过离岸避税地的金融机构隐藏了大量的应税收入。而美国政府估计大约三万亿美元的资金因受避税地联机银行的“完全税收保护”而被藏匿在避税地。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

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一方发送信息与另一方接收信息几乎是同时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对面交谈。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

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不仅使得税收的源泉扣缴的控管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

(五)无纸化(Paperless)

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电子商务以数字合同、数字时间截取了传统贸易中的书面合同、结算票据,削弱了税务当局获取跨国纳税人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能力,且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将增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的难度。

在某些交易无据可查的情形下,跨国纳税人的申报额将会大大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征税款都将少于实际所达到的数量,从而引起征税国国际税收流失。例如,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之一的印花税,其课税对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课税环节为各种法律合同、凭证的书立或做成,而在网络交易无纸化的情况下,物质形态的合同、凭证形式已不复存在,因而印花税的合同、凭证贴花(即完成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便无从下手。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诸多特点,而传统的税法制度却是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产生的,必然会在电子商务贸易中漏洞百出。网络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社会,也给税收法律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 。

亚马逊跨境电商运营模式

亚马逊(FBM)自发货模式。

自发货就是指亚马逊仅作为销售平台,卖家自己的货源渠道,店铺有客户下单后,通过国际快件包裹送到国外客户的手中,但是速度一般10-20天客户才能收到货,这叫做自发货模式。

FBM优点

你可以完全控制库存储存和履行过程,如果你的业绩不错,那么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向亚马逊支付更低的费用;

如果你是多渠道销售的卖家,自己负责交付会让你更容易备货和跟踪库存。

如何你得包装商品完全取决于你自己,那么你可以在这方面发挥创意,进一步巩固你的品牌形象。

运营模式

1、线下套利。

每个商场都有很多打折区,进去后可以看到很明显的标志。即使是同一个品牌的超市或者商场,他们打折的产品也会不同,所以可选择的产品种类会非常多的。而且进价基本上都在70%左右,有时候能拿到1折的尾货,回报率是很客观的,常常ROI能达到200-300%。这种模式的弊端就是,你需要不停的去找货,费时间和功夫,还有就是需要有耐心。

2、在线套利

如果在国内就没办法去线下扫过,所以就只能在网上商城购买,当然,美国本地很多人也懒得去线下扫货,也都是从网上找产品,这就是online arbitrage。性质和线下套利是一样的,简单、容易上手,产品多。我们以前分享的很多很多了,这里就不举例子了。

3、清算/出口

做尾货、尾单。这种玩法是真的、真的、真的很挣钱。只不过在中国操作起来会比较麻烦。各大商场都有清仓、尾货可以谈,也有很多这样的网站供货。但有很多产品可能会出现破损情况,包装不完整,所以就需要好好的检查产品才行。如果人在美国会比较方便,不在美国就找一个比较靠谱的第三方来收货验货。

4、自贴标。

也就是中国常说的精品路线了。说白了就是精选一些产品,做自己的品牌和商标啦。这个不多说啦,中国卖家很多大神。不过小白很难入手,因为需要很好的选品、运营经验,还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

5、 一件代发。

跟中国的无货源铺货模式还是不一样的。根本上是美国的铺货,本身产品都是有品牌,有排名的,自然销量绝对够,也不用做大的推广,物流速度还快。而中国的铺货模式,产品没排名没流量,弄不好侵权投诉关店了。我个人不看好中国的铺货模式。介绍一个美国的铺货吧:很多人把沃尔玛的产品,放到亚马逊上卖,全是标注自发货,这样不用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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