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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跨境电商红利期是多久(成都跨境电商服务平台)

admin2023-11-24福利彩20 ℃0 评论

本文目录一览:

最近对跨境电商有什么利好政策?

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前一个阶段的跨境电商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会议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将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

三年跨了3个万亿门槛

从狭义上讲,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借助互联网实现商品的交易,并采取快件、小包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即B2C模式。

从广义上讲,跨境电商还等同于外贸电商。分属于不同关境的市场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这个过程可能是B2B,也可能是B2C。

无论是B2B、B2C,还是更早之前的C2C模式,中国人海淘的经历,都有着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探索。

在跨境电商平台出现前,空姐、留学生海外代购大行其道,但由于受到宣传推广渠道、代购合法性等原因的限制,海淘规模始终较小。

2010年到2013年,跨境电商平台开始起步发展。以C2C代购模式为主的洋码头,跨境电商购物经验分享社区小红书相继成立。

从2014年到2015年初的政策红利期,大量电商平台成立,天猫、亚马逊、网易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纷纷进入跨境电商行业。

在大量跨境电商平台不断涌现,与国内消费市场日趋火爆的双重影响下,跨境电商的发展迎来了一轮井喷。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中国跨境电商总体交易规模分别为3.9万亿元、5.1万亿元和6.3万亿元,增速分别达到了34.5%、30.8%与23.5%,远超同期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综合示范区,有经验也要能推广

近年来,在中国外贸增速持续放缓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发展方式,正逐渐成为新常态下稳外贸增长、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在市场主体热情澎湃之际,有关部门也敏锐地意识到跨境电商对于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意义,并主动采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

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国内消费者需求大的部分国外日用消费品,于2015年6月底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逐步扩大降税商品范围。

此外,为了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在先期开展全国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城市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宁波、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青岛、深圳、苏州1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

下一步,一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三要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互联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监管不缺位,更不能越位

如果说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是受到消费市场日趋扩大影响的话,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则同时随着这个领域的发展在不断调整。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2016年4月7日晚8时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俗称“48”新政。

当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生鲜、液态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妆品受到严格限制。

据统计,受通关单的限制,绝大多数食品、化妆品、保健品、母婴用品短期内将无法进口,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总量95%以上的商品受此影响。

考虑到“48”新政对跨境电商领域的影响,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而在2016年11月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过渡期限将延长至2017年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则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会议要求,要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据有关统计预测,2017年的中国跨境电商规模将达到7.5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将达到8.8万亿元。在政策鼓励与引导、消费升级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下,跨境电商大概率保持较快增长。

跨境电商红利期还能坚持多久?

原标题: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分析:“网剑行动”加强海外代购监管,合规合法正当经验

“网剑行动”启动

为了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于今年的6月至11月联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也就是“网剑行动”。对海外代购行为严格监管,并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分析指出,“网剑行动”释放出政府进一步规范海淘代购市场秩序的信号,也展示监管部门对于海淘乱象决不手软、坚决打击的决心。

1、预测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突破10万亿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模式与产业整体规划研究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2.7万亿元。并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2015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5万亿元。到了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增长至7.6万亿元,同比增长20.63%。截止至2018年底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超9万亿元,达到9.1万亿元,同比增长19.5%。预测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突破10万亿元。

2013-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统计及增长情况预测

2013-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统计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网剑行动”加强海外代购监管

海涛代购在广受追捧的同时,假货、维权难、售后差等问题也饱受诟病。为让消费者买的放心、淘的安心,促进业态持续向好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于今年的6月至11月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3、依法查处售价 严厉打击刷单炒信

将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居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刷单炒信等行为。

4、奢侈品非官方供货率达7至8成

海外代购最让人担心的是假货问题,奢侈品是海外代购中很受欢迎的品类,也是假货风险较大的重灾区。根据《中国奢侈品电商报告2019》显示,2018年,中国消费者网购奢侈品不满意率达42%。报告指出,奢侈品牌在中国的线上渠道非官方商家供货率达7至8成,客户买到假货的可能性接近一半。

《电商法》:代购须登记并依法纳税

今年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作出明确的资质要求。《电商法》规定,从事代购活动必须登记并依法纳税。事实上,不少代购者并无经营许可证,多是私下交易,在回国通关时超过免税额度的部分也未按规定向海关申报纳税,这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还会给消费者自身售后维权制造障碍,更有可能触犯刑法。

海外代购要合规合法正当经验

海外代购不应是法外之地,此次“网剑行动”释放了监管从严的信号,不管是海外代购还是跨境电商,一定要合规合法正当经验,决不能触犯法律底线。但从严监管并非打击代购行为,代购经营者只要诚信、守法经营,生意只会越做越大、越做越好。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尽量在正规渠道或平台购买,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电商流量红利期是什么意思

其实核心就是红利期,具体指访问流量中新用户不断增加,用户平均消费额不断增加的意思。这是电商产生红利最主要的支撑因素。

电商的出现,加速了互联网对我们普通百姓生活的深刻改变,尤其是消费方面。因此,我们在谈互联网的时候,很多时候谈的就是电商。

如今,随着阿里、京东、唯品会、洋码头等各个种类、各种形态电商平台的诞生以及逐渐形成自己的气候,电商迎来了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各种全新概念的引入,各种微创新的出现,都标志着一个后电商时代的到来。

扩展资料:

流量电商大概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综合平台

这一阶段诞生了C2C的淘宝平台、B2C的京东平台和天猫平台。随着淘宝(大综合)、京东(家电综合切入的全品类)两大综合平台龙头地位的确定,要发展其他综合平台已经很难,因此流量电商进入到了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垂直细分平台

在这样一个阶段,诞生了特卖为主的唯品会、女性用品为主的梦芭莎等,从综合平台到细分平台,流量电商在不断的进化。

同时,在另外一个维度,流量电商也经历了几个比较特殊的阶段。如微商阶段,利用社交工具流量进行的电商。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及消费者需求的升级,跨境电商作为流量电商的一个海外逆向形态,也在不断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电商告别流量红利期信任消费成未来主导

跨境电商或将成为主流下一个红利市场,这是真的吗?

行业数据

1. 中国跨境电商海外仓已超1800个 一年增速达80%

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张力今日表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2020年全年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31.1%,市场采购贸易总额超千亿美元。超万家传统企业触网上线,跨境电商海外仓数量已超1800个,去年一年增速就达80%,面积超1200万平米。

2、中国卖家在亚马逊头部卖家的占比份额创历史新高

电商数据公司Marketplace发布的一份年度报告对亚马逊等平台2020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了盘点和解析。根据该报告,2020年,亚马逊全球GMV的62%来自于第三方卖家,这一占比高于2019年的60%和2018年的58%。具体而来,36万多个卖家贡献了平台90%的GMV,其中,850个大卖家贡献了亚马逊10%的GMV,38000多个中小卖家贡献了50%的GMV。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指出,到2020年底,中国卖家在亚马逊头部卖家的占比份额创历史新高,达到42%。而中国卖家所贡献的销售额在亚马逊整体销售额上的占比居第二,美国本土卖家第一。

跨境电商说白了,不过是这三横三纵

我们今天的跨境电商本质上来说并没有改变,还是属于国际贸易,只是增加了配套服务,尤其是物流服务和结算服务。利用这次机会,笔者尝试将跨境电商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做了一个总结性的分析,叫做“三横三纵矩阵”,希望能够透视骨骼一般看清跨境电商的肌理。

跨境电商的三横

这是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的三横,笔者相信诸位业者都属于其中某个层次,我们花一点时间来看里边具体的存在。

就贸易商而言,我们居于中间层次,这里我们常见的有国内供应商,海外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银行及支付平台。这个组成基本涵盖了目前的众多业者与业态。同理,国外也如此,举一个印度的跨境电商例子,一个印度跨境电商要把产品卖到中国,他干的第一件事情是找一个工厂,然后贴上或不贴上自己牌子,在网上卖给一个中国的买家,然后用PAYPAL付款,用ARAMAX快递寄到手上。反之亦然,一个深圳的跨境电商要把手机壳卖到德国,在深圳组织货源,用PAYPAL收款,然后用EMS小包寄到客户手上。

这个简单的交易出现了跨境电商贸易层次的基本成员:生产供应,贸易交易以及结算。那么,我们做跨境贸易的除了关心自己的产品,接下来就是物流的交付。我们往下看。

跨境下游的物流层次,对跨境电商而言,邮政、快递、海外仓库是我们常见的。实际的物流交付方式也就以这三者为主。

物流盈利还是靠规模和距离。

物流盈利的第一个因素是距离,这个大家都能理解。跨境物流商做到英国、德国、巴西及俄罗斯,距离的延伸需要最基本的燃油成本、劳动力成本及承运载体运营成本。笔者走过30多个国家,物流行业的地区差异非常大,但物流本身更需要的,是规模化。

规模,做空运的都知道叫做TONNAGE IS POWER(吨量就是力量),iPhone6面世,第一批100多吨货量能把其他客户完全挤走,未来3个月你要找这航空公司获取舱位,也是强人所难;规模在海运方面则主要是箱量指标,地球上90%的货物还是靠海运交付的,现在海运仓的做法也是看中了海运价格分摊到SKU(库存量单位)以后相对便宜,因此才会出现“海运交付+海外仓发货”的模式,本质还是规模效益。

贸易的上游层次,是法律。这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一点。在真实的跨境贸易和物流当中,每个节点都受到法律层次的约束,包括中国及目的国法律的多层次的约束。可以说,法律就是我们的工作圣经。我们认真看这三横当中法律层次,核心就是海关。

就笔者的理解而言,全球海关都以“税”为核心点,包括DRAWBACK(退税),DUTY(关税) 和TAX(税),DRAWBACK也就是退税政策,DUTY固然是关税,TAX还应当包括增值税、销售税和所得税。

跨境电商情况下,涉及到“税”主要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主体认定,货是谁的?第二个是,退税与否,交税与否?可以说,在法律层次而言,对整个跨境电商业态具有决定意义,总结而言则是:“税决定物流,税决定贸易。”

跨境电商的三纵

相对第一部分的“跨境电商三横”展示了业态内的各种产业,跨境电商的三纵则直观地体现了跨境电商的主体。

好了,我们说三横主要是跨境电商的层次,现在说三纵是跨境电商的主体。不管是B2C,还是B2B,还是B2ABCDEFG。笔者很反对这种模式化的伪装高大上,实际上跨境电商的主体,本质就是做贸易的,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就是跨境零售,中间就是一般贸易。

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的核心问题还是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服装及新兴的3C产品,进口集中在保育类别的奶粉、健康食品及美容产品( 化妆品)。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之间在SKU成规模化后,开始出现一般贸易形式。比如进口一罐奶粉叫做跨境进口,进口50吨奶粉叫做一般贸易。反之亦然,无论两者怎么变,投资方怎么改称呼,只要规模化就是一般贸易。

行文至此,诸君开始慢慢接触到了跨境电商的本质还是在做国际贸易,只是随着结算条件及物流发达以后才开始形成的小规模个人出口,一旦成规模,又回到一般贸易的轨道。实际上,在一般贸易上,没有任何本质的改变。

总结而言,跨境电商的主体就是:出口个体,进口个体及一般贸易。

跨境电商的三横三纵矩阵(ICL矩阵)

言至此,三横讲业态,三纵讲业者,三横三纵的结合就是跨境电商的矩阵。这里涵盖了三横,跨境电商面对的法律约束,贸易主体和物流交付;三纵,跨境出口,一般贸易和跨境进口。

诸位不妨细看此矩阵,基本涵盖了业者的前世、今生与来世。前世,我以前做什么;今生,我现在做什么;来世,未来打算做什么?即便是一个做法律咨询的业者,亦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这个矩阵的每个节点都是一个产业,而这个矩阵的整体则构成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结构。

可以说,每个节点的产业内涵既包括“个体户”也包括“平台”,节点的外延则反映了该产业所受到的制约。

这在最近的跨境电商研究中,目前还没有发现,也算是我们的一个总结成果。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吧,这个矩阵构成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结构,也分析出跨境电商的本质:中国产品以中国服务交付。

(本文精选至焦点视界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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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跨境电商有什么政策支持?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政策:我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采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新的监管模式。经国务院批准,现阶段将保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贸易的监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确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这也意味着从检验检疫这块已经为进口电商打开了一道“口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还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和把控也会加强。

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扩展资料: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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