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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将“全国通办”,不用再“为爱奔波”

admin2024-08-15网络热点1 ℃0 评论

  ■ 社论

  适时取消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和户口簿限制,也是让民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内在要求。

  婚姻登记或将无需户口簿,实现“全国通办”。

  据报道,《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于日前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并取消了地域管辖。

  草案的这一标志性修订也意味着,从“全省通办”到“跨省通办”,“全国通办”的进程也提速了。基于社会需求和社会基础看,这些政策措施都可谓是顺民意、惠民生的与时俱进之举。

  一方面,近年来全国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二代身份证、面部识别等技术的普及,已有效解决了身份认证的问题,纸质户口簿本身的证明作用已大为削弱;另一方面,自去年6月1日起,北京等21个省(区、市)已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因而,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正式取消婚姻登记的户口簿和地域管辖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实变迁和相关改革行动的一种积极顺应与确认。

  不能小视这一修订带来的多重价值。长期以来,婚姻登记必须遵循地域限制和户口簿要求,是基于过去政务服务信息化相对滞后的现状所确立的,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要求与高度流动化的社会现实,形成了明显的违和。

  像一些年轻人长期在非户籍地工作,结婚登记还必须回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地才能完成,对应的是一笔不小的登记成本。

  当个人信息、政务信息的联网成为现实,身份认证的手段变得更加智能、多元化,社会对婚姻自由也有了更多的需求,这都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成果。适时取消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和户口簿限制,也是让民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内在要求。

  这与近年来公共服务优化所倡导的“随人走”理念,形成了内在的契合,也是“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婚姻登记服务中的积极应用。由此,真正实现了婚姻登记服务的“以人为本”,无需让婚姻登记者再“为爱奔波”。

  在此基础上,婚姻登记顺势取消户口簿要求,更彰显了一种对婚姻自由理念的宣导。

  众所周知,户口簿一般掌握在父母手里,因而在今天的不少年轻人看来,婚姻登记还必须提供户口簿,不仅意味着一种程序上的繁琐,也是间接影响了个人的婚姻自由。这与当前社会婚姻自由观念的普及和年轻人对婚姻自主权的主张,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张力。

  在此意义上,于法律上正式明确婚姻登记告别户口簿时代,包括这次草案还同时增加了“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条款,都自然释放了更鲜明的保障婚姻自由的价值导向。

  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于2003年完成修订,距今已有21年。而在过去的这些年,婚姻登记也从之前废止公民结婚、离婚必须由工作单位、居委会开介绍信的规定,到如今又继续取消地域管辖和户口簿限制,这一政务服务改革历程,也是公共服务以人为本成色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更加开放的现实注脚。

  其中,内嵌的对人的“松绑”,对自由流动的顺应,本质上都是对于人的更加尊重。

  沿着这一改革主线,不仅是婚姻登记可以“全国通办”,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开展更多的探索与尝试。而改革的成果通过法律修订正式确定下来,也将为更多领域的改革行动探索经验、完善条件、凝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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