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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实用的生活小常识,刑侦需要什么技能.

admin2023-11-27ng体育24 ℃0 评论

破案实用的生活小常识,刑侦需要什么技能?

一、刑侦技术手段有哪些

(一)技术侦查手段

技术侦查手段是指在侦办各类犯罪案件中,为获取有关犯罪案件的各种情报、信息、资料等,由专业人员通过专门程序所依法秘密采用的专有技术、方法、手段和措施。 此外,技侦手段也可以理解为技术侦察手段,就是军事技术侦察手段。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辨认

8、通缉

(二)刑事技侦手段

运用技侦手段发现和揭露犯罪,是世界各国侦查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普遍做法,尤其是对付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走私、制毒贩毒、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恐怖 组织等犯罪,技侦手段同一般侦查手段相比,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成为侦查机关克敌制胜的法宝。

(三)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 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二、哪些案件可以适用技术侦查手段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

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2、(检察机关)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3、(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

在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分别出台规定对此予以细化:

(一)公安机关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2、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4、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6、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二)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63条,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

1、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有关机关执行。

2、本条规定的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包括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 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报复陷害等案件。

3、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不受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案件范围的限制。

(三)监察机关技术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虽然监察机关未有刑事案件侦查权,也未有技术侦查措施,但是根据监察法第28条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与技术调查措施名称不同,但实质上并未有区别。

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自行决定与执行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同时赋予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决定权,但执行权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批准机关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作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并确定采取的措施种类和适用对象

晚上一个人走夜路被人盯上了?

针对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对方的实力而采取躲避或者与之拼搏,尽量看清对方特征,或者给对方留下痕迹(比如抓伤等等)然后报警求助,给破案提供条件。不法分子猖獗,不仅仅是入室抢劫,路边抢劫等也时有发生,尤其是针对单独行走的女性,手里的包包经常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那么,遭遇抢劫该如何正确应对呢?如何预防抢劫?小编来普及相关的应急防身知识。

关于抢劫的解释

抢劫,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常见抢劫的伎俩有哪些?

入室抢劫

犯罪伎俩:犯罪嫌疑人夜晚尾随居民入室抢劫;假冒送货、维修人员骗开门后抢劫。

行走抢劫抢夺

犯罪伎俩:犯罪分子夜间在偏僻地段,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夺市民财务。

银行取款抢劫

犯罪伎俩:犯罪嫌疑人提前在银行观察居民取款的数量,当遇有提取大宗存款时尾随取款者,趁其不备实施抢夺。

飞车抢夺

犯罪伎俩:犯罪分子在酒店、车站、十字路口等人流复杂、道路宽阔的地方,多以女性为主实施飞车抢劫。作案手法有两种,一是两三人骑摩托车,由后座上的人抢夺。另一种是驾小车抢夺。作案人将早准备好的尼龙绳、铁丝等抛进骑车人后轮内,导致自行车无法行驶,趁车主检查时,将车筐内或后车架上的包拎走。

遭遇抢劫该如何正确应对?

保持镇定,不要恐慌,首先要保持镇静自若的心态,冷静分析自己所处的环境,对比双方的力量,针对不同的情况,用不同的对策,千万不要表现出惊慌失措的样子,这样歹徒就很容易下手。

尽量僻让,如有可能僻开的坏人的正面交锋,就要尽量的僻开,向人多或有灯光的地方奔跑或者跑进商店。

心理制服,遭遇抢劫时不可一味求饶。让坏人觉得你一味可欺。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坏人进行心理刺激或理智周旋。当坏人心理上有所放松时,乘机跑掉。

及时呼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有可能,就要大声的呼救,或故意与作案者高声说话或做些动作引起旁边人的注意,从而达到自救目的。

尽力反抗,面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应勇敢地进行防卫,可用身边的砖头进行自卫,这样可以引起来援助者。

及时报案,在遇到抢劫时,有的人被劫色后往往不报案,这是一种很不明智的做法,在遇到这样的不幸的时候,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力,让法律为自己 主持公道。

如何防范抢劫?

1、情侣不要在偏僻处谈情说爱

有的歹徒专门守候在公园人员稀少处,待恋爱的男女做出亲密行为时,突然窜出,以通知单位或送派出所相要挟,迫使双方掏钱,进行抢劫。有的专门潜伏在僻静处抢劫情侣,有的还对女方耍流氓甚至强奸。故热恋的情侣不要在偏僻的公园、树林、灌木丛等人烟稀少的地方谈情说爱,以免受到抢劫和不必要的伤害。

2、单身行人不要走偏僻处

有的歹徒专门在夜间或僻静的山林、小道等行人稀少的地方潜伏,持械抢劫单身过往的行人,老百姓称之为劫道的。故单身行人应在行人较多时出行,或与同路人结伴而行。也可身带一小包沙土,在突然遭遇歹徒抢劫时,可用沙土撒向歹徒的面部,待歹徒揉眼时,乘机脱身。

3、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凡歹徒在作案时,虽然声色俱厉,但实则作贼心虚。只要机智勇敢地与歹徒进行斗争,并高声呼救,其结果往往是歹徒首先害怕而逃走。如有一名夏利出租汽车司机遭遇抢劫时与歹徒斗智斗勇,冷静沉着,不慌张,将歹徒制服。

4、外出时不要轻信于人

有的歹徒以带路、帮忙找旅店为名,将事主带到偏僻处行抢。有的用女色勾引事主到偏僻处行抢。有的无中生有编造事实,对他人进行欺诈,强行带到偏僻处行抢。有的以路远用自行车捎带或用汽车顺路捎带为由,将事主拉到偏僻处行抢。如河北籍农民杨某在北京站下车后,遇到刘某等三人帮助介绍旅馆为由,将杨某骗上车,三人对杨进行殴打,实施抢劫。杨某高声呼救,幸亏群众闻讯赶来,刘等人被当场抓获。

5、不要贪图意外之财

有的歹徒采取“钓鱼”的方法,先对事主施以小恩小惠,如采取带事主看电影、逛公园、请客吃饭等手段,诱其上钩,然后带到偏僻处行抢。如外地农民朱某在一农贸市场,见到两名农村妇女在卖鸡蛋,便称自己有一批便宜货,比卖鸡蛋赚钱。两名妇女听信了他的谎言,把鸡蛋贱卖后,随朱某来到火车站取货,结果二人被朱及5名同伙轮奸,并抢走了身上的卖鸡蛋的钱和两辆自行车。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故公民外出旅游、出差、做生意时,不要贪图意外之财,不要轻易与陌生人去吃饭、看电影、逛公园。要增强自身保护意识。

6、陌生人给的饮料不要轻易饮用

有的歹徒将麻醉药品放在饮料中,将事主麻醉后进行抢劫。故居民外出时,对陌生人给的饮料不要轻易饮用,以免被歹徒麻醉后抢劫。

7、对上门抢劫的防范方法:

a、改进和加固住宅自然防范措施,增设非法侵入住宅的障碍,主要是加固房门。同时提高防范意识,对上门的陌生人要严加盘问,不要随便开门。发现可疑对象,就设法报警或扭送派出所。对老人和小孩来讲,在不能确保自己的呼叫能够得到邻里的协助时,切忌盲目呼叫,以免遇害。

b、平时对不明底细的人,不能随便往家里带。自己的住处、具体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不要随便告诉陌生人。同时,"远亲不如近邻",不要将自己孤立起来,邻里之间要形成一种互惠互利、相互照料的良性循环。

8、对拦路抢劫的防范方法:

抢劫出租车的歹徒侵害目标主要是营运过程中的小型和微型出租车。作案时间一般选在天黑之后,尤其是深夜。抢劫汽车的歹徒对上、下车的地点选择有一定的局限性,火车站和市区出租车相对集中的饭店、宾馆,往往是他们容易选择的目标。出租车司机应注意以下四点:

a、通过观察雇车人的神色、年龄、身份、衣着、行走是否可疑,是否有故意出高价或过分热情的言行,注意有无明确的目的地,途中有无改变方向或停车绕道等情况。发现可疑,及时把车开到附近的公安机关弄清情况,避免意外发生。

b、在行车过程中,当乘客有可疑举动时,不要惊慌,要善于周旋,尽可能稳住对方,促使对方疏忽大意,灵活机智地抓住有利时机和条件脱身,并及时寻求帮助。

c、最好能掌握一些擒拿格斗的本领,有助于有效的防卫自己和抓获劫匪。

d、按出租车公司以及公安局的规定行车,安好防护玻璃,晚上8时以后不要让乘客坐在驾驶员身边的座位上,出城跑长途要登记等等。

9、外出旅行时的防范方法:对同行的陌生人不要过于亲近,旅途中不要有问必答,不要自我吹嘘,不让陌生人知道你带有巨款和贵重首饰等,以免他人起歹意。同时,也不要接受同行陌生人请吃的东西,拒绝的方式要讲究,但态度一定要坚决。绝对不能相信陌生人有"特效药"能够治疗你突然出现的疾病。还有就是不要被色相勾引,不要贪图小便宜,以免被劫遇害。

10、防飞车抢劫

(1)外出时少带现金,走路不要靠马路太近,更不要走车行道;拎包要放在胸前,背包最好靠右侧斜背;

(2)对于悄悄驶近的摩托车、小车要特别注意防范;如发现可疑情况,可停在人较多的到道边让可疑车辆先行;

(3)若夜间独自外出,不要将包不加固定地放在自行车筐内,可把包带绕在自行车车把上,不要让包离开自己的视线;

(4)遇到自行车后轮被人插入铁丝或有其他障碍物需下车排除故障时,要看好财务;

(5)如果有人抢包,第一时间松手把包给他,因为紧抓不放很可能让你受到更大的伤害。

11、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取大额款项时,一定要有人护送,以防被抢。

12、单身妇女上、下班,如果要经过偏僻路段,也要有人护送。

总结: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见财起心的歹徒,特别是女性朋友,是这些歹徒的抢劫对象,因此要格外小心学会应对危险情况以及预防抢劫的方法哦!

警方通过什么法证技术和刑侦知识判断来女士已经死亡?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该案当中还有很多疑问没有揭开,但我看了警方的通报后,能够猜到当地警方的良苦用心。

在回答这些疑问的同时,也会涉及到题主的问题:尸体没有找到,警方凭什么确定来女士已经死亡?

该案太血腥,警方不宜透露过多细节

很多网友看了警方的通报,还是觉得一知半解,甚至不过瘾。因为很多疑问根本没有得到答案。

1、许某某杀害来女士用的作案工具、作案手段是什么;

2、来女士被害后,许某某怎么将其分割分散运到各处的;

3、警方称在化粪池内找到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这个“组织”是什么。

这样的细节还有一些,仅仅顺着许某某的作案过程去想象,就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样的细节无法抽丝剥茧,全部公开。

如果公布主要细节,至少会带来四个不好的结果

1、对来女士亲属会造成二次伤害,甚至会终生带来心理阴影;

2、其血腥暴力的情节和手段,容易诱导暴力犯罪;

3、容易透露警方的侦破手段和破案思路,为将来侦破案件增加难度;

4、容易给普通群众带来观感上的不适,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看到没有,警方不公布具体的细节,并不是故弄虚玄、吊大家的胃口,而是有着更多的长远考虑。

老警在昨天的问答中说过,对于经常看官方通报的人来说,是“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

尸体没找到,警方用什么技术判断来女士已经死亡

7月23日,警方发布通报称,“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

对于熟知官方通报“套路”的人来说,“原则上同意”就是同意,“重大作案嫌疑”就是已经锁定了凶手。

该通报称,失踪女子已遇害。

难道是警方找到了来女士遇害的尸体?

是的,只是警方的说法是“在化粪池内找到了来女士的身体组织”。

这个“身体组织”虽然不完整,但通过现代科技鉴定,可以确认。

当然,其丈夫被抓后,也交待了“杀人分尸”的具体细节,只是警方不能透露而已。

请相信警方,他们所说的话,都是有证据支持的,不会妄下结论。

历史上的十大悬案有哪些?

第一、西周九鼎

和这个器物相关的一个成语“一言九鼎”,通常用来形容人们说话非常管用,可信度非常高。从这个词语的表面意思就能看出来九鼎的地位。它属于一个国家的镇国之宝,在古代属于难得一件的宝物。还有个传说,夏启为了让九鼎看起来更美观,收集了许多罕见而美丽的飞禽走兽和一些珍宝,然后绘画成图案,再请工匠把这些图案刻在九鼎的身上,这样一来,一鼎代表一个州,九鼎就代表着九州,人们常说九州天下,也体现出了国家统一和皇帝权力的高度集中。

并且九鼎还是夏、商等国的稀罕之宝,一直被这些统治者们所珍藏着。不过,九鼎真的存在吗?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确切证据证明。在《史书》里关于九鼎的踪迹有过表述,当时秦穆公把九鼎带到了秦国的皇宫里;也有的说法是九鼎掉入了水中,找不到具体的位置,捞不出来。如果《史记》里记载的是事实,那么按照统治者的顺序来算的话,九鼎应该被秦始皇保管着。并且秦始皇对九鼎格外的珍爱,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情,所以很有可能九鼎成为了秦始皇的陪葬品。

破案实用的生活小常识,刑侦需要什么技能.

第二、太平天国宝藏

这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本身是带着所有被压迫阶级的希望,但最后却失败了,实在是让人心痛。但此次运动中,巨额的奇珍异宝全部无影无踪,这也同样让人感到惋惜。天京被攻陷之后,清军找遍了整个城池,都没有发现这批奇珍异宝。很多人都说,太平天国的珠宝非常多,大部分都被埋在地下,可是无论曾国藩对李秀成用什么样的酷刑,李秀成都没有说出这些财宝的具体位置。后来有人悄悄进入他们的住所,将后花园里的水放干,挖地三尺也没有找到财宝在哪,至今宝藏埋在哪里都是一个谜。

第三、古墓里的长明灯

字面意思就是一直亮着的灯。最早关于这灯的传说是普罗米修斯将它偷偷带到人间的,传闻这灯里燃烧的是天宫里的火。古墓里都是密不透风的,而且里面的宝物几千年后都是完好无损的。按理说,古墓在地下常年见不到光,应该是漆黑一片啥都看不见,可有时古墓里却挂着一盏长明灯,飘忽忽的火焰让人毛骨悚然。

为何在没有氧气的情况下它还能燃烧?更奇怪的是它可以在几千年的时间里一直燃烧,从来不灭。没有氧气,它是用什么能量燃烧的呢?如果是油灯,几千年来又是如何供给燃油的呢?如果是电灯,那必须的有发电的工具,而且要做到这么长时间的发亮,必须要使用太阳能发电才行,这些都只是我们的推测,如果想知道它一直保持亮着的原因,还得进一步去探索。

第四、千年前的青铜剑

曾经发掘出的秦始皇兵马俑,堪称为世界上的奇迹,也是最伟大的考古发现之一。与此同时也挖掘了一批青铜剑,这些青铜剑的剑身非常光滑,刀刃依旧很锋利,埋藏在地底下2000多年,能够保存如此完好也是一大奇迹。后来,考古学家在春秋古墓里挖掘出的越王勾践更是令人惊叹,2000多年后还能削铁如泥,其打造工艺至今都是一个谜。青铜剑还有一个令人不解之谜,埋藏这么多年也没有锈斑,依然光亮如新。

第五、《兰亭序》之谜

《兰亭序》是被人称为“书圣”的王羲之所著,是他的最巅峰之作,所以《兰亭序》被益为“千古第一行书”。不过可惜的是,兰亭序已经失传了近千年。在《史书》中有过记载,唐太宗曾下遗诏,要求把《兰亭序》作为陪葬品,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那么《兰亭序》应该在昭陵。还有人猜测《兰亭序》应该在乾陵,因为唐高宗和武则天非常喜欢字画,所以把《兰亭序》作为了陪葬品。幸运的是,乾陵还没有被盗痕迹,如果《兰亭序》真在乾陵,相信有一天会真相大白。

第六、秦朝的十二铜人

当年秦始皇为了更好的统治天下,搜缴了天下所有兵器打造成了12个铜人。但是秦朝秦始皇死后,12个铜人也跟着消失不见。历史以来有众多猜测,有人说项羽火烧阿方宫,把12铜人也给烧毁了;也有人说12铜人被毁于东汉末年,当年董卓因为缺钱,所以用这些铜人铸造了铜钱;最为可信的说法是,秦始皇十分喜欢这12铜人,所以把这些铜人作为了自己的陪葬品。

第七、和氏璧下落

和氏璧作为“完璧归赵”里的“主人公”,可见其价值及其昂贵。但同样也很可惜,因为和氏璧也下落不明。传闻和氏璧能耐1300多度的高温,一般的火焰是无法烧毁的。秦始皇当年统一六国后得到了这块至宝,所以推测和氏璧也作为秦始皇的陪葬品埋入了始皇陵。

第八、洛神赋的来历

传闻《洛神赋》是曹植所作,那么曹植所写的洛水女神是谁呢?这也成为历史以来的未解之谜。有一种猜测,说这个洛水女神是甄后,也就是曹丕的妃子,那么曹植作为小叔子竟然爱上了亲嫂?这有点不合伦理,君臣关系而言,那也是极为不忠的事情。所以,历来很多人都猜测这位洛水女神到底是谁呢?

第九、永乐大典

《永乐大典》是一部千古奇书,传闻有3000多人参与了这部书的编著,总共耗时3年才完工。不过从《永乐大典》出世至清朝初期,这部书的正本就失去了踪影。有人说是明英宗把《永乐大典》带入了永陵,因为明英宗酷爱这本书,所以有可能把它作为陪葬品了。还有人说《永乐大典》被烧毁了,明朝灭亡时,宫内文渊阁失火,大殿也跟着被烧毁了。

第十、武则天的无字碑

武则天的墓碑是一块无字碑,那么她为什么要立一个无字碑呢?有三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武则天老了之后也算是有自知之明,为了让后人评价自己的“功”与“过”,所以留下了无字碑;另一种说法是,武则天自认为自己的功绩已经无法用文字来表达,所以留下了无字碑;

还有一种说法是,武则天知道自己死后要跟高宗合葬,所以在墓碑上自称皇帝不太好,自称皇后也不对,干脆就不留笔了,于是立了无字碑。

世界上有哪些变态的杀人犯?

如果说世界上最变态的杀人犯,非那个只有1.50米高的日本人莫属。杀人、碎尸、食人肉、奸尸,这些字眼都是那个日本人干的。最关键的是,他最后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锦衣玉食直到现在还过得很好。

佐川政一出生在1949年的日本神户,二战结束没几年,日本一片废墟,经济更是全面崩溃。但是,佐川政一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他的父亲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实业家,家境相当的殷实。

佐川政一从小就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直到佐川政一在14岁那年夏天,他的同桌是一名女生。在上课期间,佐川政一低头突然看到了女同学露出短裙的雪白的大腿,一个念头瞬间在他的脑海里闪现:女人的肉一定很好吃吧。

这个念头从佐川政一的头脑中闪现了一下,就再也挥之不去。而当时的日本街头还能见到美国女兵,佐川政一看到那些身材高挑,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的时候,那个吃人肉的念头如同一只魔爪深深的捏住了他的灵魂。

17岁的佐川政一身高只有1米5,从此再也没有长高,身材矮小的他内心非常的自卑,但是他内心里那个想吃人肉的念头从未消逝,甚至越来越强烈。已经成年的佐川政一受到过很好的教育,深知自己一定是心理出了问题。于是,他去找了心理医生。

这位心理医生听了佐川政一的讲述,非常明确那是因为佐川政一虽然拥有常人无法比拟的物质条件,却苦于自己的形象太过普通,甚至丑陋,强烈的落差以及极度自卑导致了佐川政一的心理扭曲。

心理医生还是比较担心佐川政一作出出格的举动,于是就将他来就诊的事情告诉佐川政一的父亲。佐川政一在神户是当地的名人,得知了儿子心理变态,很担心佐川政一作出傻事会影响他在名望,于是决定送佐川政一出国留学。

佐川政一被送到了法国,他内心一阵狂喜,满大街都是金发碧眼的白种女人,他内心那颗魔鬼种下的种子渐渐地生根发芽了。佐川政一租住了一套公寓,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在当地找了很多应召女到公寓里,每次完事儿后,佐川政一都会拿着一把猎枪从洗澡间的玻璃窗户偷看应召女洗澡。

佐川政一每次都无法彻底地下定决心杀死应召女,他最后的本能将他那个可怕的念头死死地压制住,直到有一天他得了重感冒。

佐川政一差点被这次重感冒要了命,好不容易病愈后的佐川政一突然开了窍:如果自己就这么死去,自已从14岁就想实现的愿望就永远无法实现了,是时候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了。

佐川政一没有再找应召女,而是将他唯一的异性朋友来自荷兰的里尼·哈特维尔特。这位漂亮、高挑、皮肤白皙的荷兰姑娘从不介意佐川政一身材矮小,思想猥琐,一直将这个来自东方的日本当作朋友,但也仅仅是当作朋友。

佐川政一非常喜欢里尼,他决定向她表白,就将里尼叫到了自己的公寓里,当里尼坐在餐桌边上的椅子上时,佐川政一向里尼表白了,但里尼很直接的拒绝了他。里尼只把佐川政一当作普通的朋友,她并不爱这个矮个子日本人。

佐川政一彻底地失望了,他缓缓地给里尼读诗歌,并慢慢地走到里尼的背后,从厨房里拿出了那把拿出来过无数次的猎枪,非常果决的对着里尼的后脑勺开了枪。一声闷响,里尼没有任何反应地扑倒在餐桌上,脑浆和鲜血流满了餐桌。

佐川政一丢掉猎枪,就在餐桌上将里尼的衣服扒掉,然后在对里尼的尸体进行了奸污。佐川政一发泄完他的兽欲,就将尸体搬到了自己的床上,并从厨房拿了一把刀,将里尼的左乳房和鼻子割了下来,放在嘴里大快朵颐的吃了起来。

后来佐川政一在他的自传里描述了吃人肉的感觉:她的脂肪流出来像玉米一样,白黄色;她屁股的肉非常好吃,简直是入口即化,我一生从未吃过如此的美味。

佐川政一吃了里尼的乳房和鼻子后,又将她的臀部的肉割下来放在了冰箱里,打算留着日后慢慢地享用。佐川政一做完这些事情后,觉得很累了,就拥着里尼的尸体躺在床上睡着了,直到第二天醒来,他一边在里尼残缺的尸体发泄兽欲,一边还啃食着里尼尸体上的残肉。

佐川政一就这样和里尼的不成型的尸体一起生活了三天,累了就抱着尸体睡,醒了就奸尸,饿了就生吃尸体上的肉,直到尸体渐渐的发臭,佐川政一才依依不舍的准备抛弃尸体。

他将尸体的分成了几大块,并装进了一个旅行箱里,拖着这个旅行箱打算丢到公寓外面去,可是佐川政一刚出门没多久,就被邻居看出了不寻常,立刻报警。警方迅速到来找到了装有里尼尸体的箱子,没多久就找到了佐川政一,并逮捕了他。

这起残忍的刑事案件在法国引起了轰动,甚至整个欧洲都知道佐川政一这个来自日本的恶魔,而远在日本的佐川政一的父亲为儿子震惊的同时,又花费了巨额资金为佐川政一请了欧洲最好的律师,并用金钱与法国警方进行了幕后的交易。

佐川政一最后以精神病在欧洲逃脱了法律的惩罚,他的父亲又花费巨资将他从法国的精神病医院转回了日本。回到日本后的佐川政一仅仅在精神病医院呆了两个月就被释放了,他彻底的自由了,一个变态的杀人犯大摇大摆地走出了禁锢他的医院。但是,佐川政一的传奇还没有完。

佐川政一出来了,日本所有的媒体和电视台几乎都想采访他,甚至很多媒体还必须要预约才能得到佐川政一的会面,而佐川政一向采访他的媒体根据内容进行收费。佐川政一在日本的很多媒体、电视、综艺上露过面,他不但大谈如何吃人肉,甚至将所有的细节描述得相当的清楚。

佐川政一因此大赚了一笔,同时他还出了几十本书,有自传,有小说,也有诗歌,这些内容几乎都是围绕着他杀人食肉的犯罪过程。后来,日本根据佐川政一的犯罪拍摄了一部电影,在电影里,佐川政一还出演了一个角色。

直到今天,佐川政一依然活得相当的滋润,这个变态的杀人犯被上帝遗忘在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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