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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市(政府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admin2023-12-09加拿大2819 ℃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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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第三条 市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

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市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我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担公务员考试(重庆)测评基地(办公室)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教委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

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编制本市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市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的职责分工。来华人员A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全市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的专业服务机构。

网上办事大厅:可提供12项社保卡服务,包括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启用、医保账户绑定、服务网点查询、预约信息查询、网上领卡查询和预约、申领、密码修改、自助挂失、自助解挂、信息变更以及制卡进度查询等。

线下服务内容: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社会保障卡挂失账户绑定、社会保障卡发放、少年儿童加急制卡、老年人服务、其他服务。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动配置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和津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6、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7、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管理市公务员局。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沈阳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和离退休政策。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什么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是市级政府的工作部门,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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