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主管审判,受理地方上诉案件和重案,也审理中央百官的案件;都察院为监察机关,监督刑部、大理寺的司法活动;也握有一定的审判权。
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
由御史、大理寺官员和刑部官员共同审理的,谓“小三法司会审”;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和刑部尚书共同审理的,谓“大三法司会审”;审判后送皇帝裁决。
如遇特别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及通政使共同审理。
上一篇:散文月到天心林清玄-林清玄散文月到天心读后感
下一篇:大理寺日志05国语-大理寺日志第一季全集完整版
额 本文暂时没人评论 来添加一个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