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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电话)

admin2023-11-30加拿大2822 ℃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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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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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  ,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三)综合规划开发处。

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四)财务处。

承担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黔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六)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贵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拟订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拟订吸引人才政策和国(境)外机构在黔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1]  。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省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省内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及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服务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及费用支付范围;拟订省内城镇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省内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信访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二十二)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局。

归口管理来黔工作的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专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划;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协调管理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二十四)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 (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2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校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 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 负责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

(五) 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有关干部任免事项。

(六)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七) 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九)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拟订引进留学人员的办法和措施。

(十)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 负责统筹实施工伤保险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

(十三) 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筑有关工作。

(十四) 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五) 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阳劳动局电话号码

贵阳市劳动局已经改为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属于政府公开信息。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51-87989182,传真号码:0851-87989182,电子邮箱:gyrsjzgc@qq.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A区527室,邮政编码:55008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4、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说明(指南)

如何查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保局 单位编码?

身份证到社保局查询看到或没有保险的单位,你也可以在当地的社会安全网站,个人保险信息的访问。

请问下贵阳社保局电话?

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085112333

数据管理中心采编部:085188129052

系统问题及使用操作咨询:4006702777

数字证书办理及安装咨询:400700081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山西路51号

邮编:550002

贵阳社保局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扩展资料

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特征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参考资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贵阳市社保局位置在哪里

机构名称: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行政中心市政府大楼A5层1区 贵阳市中山西路51号

工作电话:0851-87989184 85284842

传 真:0851-88129007

受理投诉部门: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851-87989180

扩展资料:

贵阳市人社局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划、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校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 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 负责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

(五) 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有关干部任免事项。

(六)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七) 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九)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拟订引进留学人员的办法和措施。

(十)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称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 负责统筹实施工伤保险支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

(十三) 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筑有关工作。

(十四) 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五) 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贵阳市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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