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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犯罪若干问题探析,跨境电商中的fbi什么意思?

admin2023-12-05游戏25 ℃0 评论

跨境电商犯罪若干问题探析,跨境电商中的fbi什么意思?

跨境电商中的fbi是说美国联邦调查局,英文全称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英文缩写FBI,中文简称联邦调查局,是美国最早建立的现代大型情报警务机构,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犯罪侦破技术实验室。

网络成了诈骗犯的法外之地?

首先声明,那种认为“网络成了诈骗犯的法外之地”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在我国,任何刑事犯罪,都必然要受到法律追究。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犯罪,一直是我国刑事犯罪打击的重点。所以,网络不是诈骗犯的法外之地。

其次,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案件,对公安机关而言,确实存在侦破难、抓捕难、认定难等问题。

原因主要在于网络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难以确定。网络犯罪,是一种可以列入高智商人群的犯罪。这些人首先考虑的就是如何不被发现。那么,隐藏其真实身份,是他们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网络上隐藏身份,在国家网络管理水平较低,实名制没有充分做到时,这并不是个难题。犯罪分子隐藏身份、利用虚假的身份在网络上从事犯罪活动,进行网络诈骗,给公安机关查处案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是取证难、抓捕难。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不仅把用于网络犯罪的服务器设在境外,有的还把整个犯罪团伙移居境外,在境外进行远程作案。网络犯罪中,被害人往往连对方的人都见不到,是人是鬼都不知道。即使通话,对方也有变声软件,被害人就是录音,也无法鉴定出是谁的声音。这种犯罪所留下的证据本身就不多,还大都以数据方式存在。这些数据如果调取不及时,又很容易被删除。用于网络犯罪的服务器设在境外,跨境取证本身就十分困难。如果人员也在境外,犯罪分子更是多了时间差上面的优势。一旦有风吹草动,他们就把数据删除,人跑得无影无踪。等国内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立案,办理好境外抓捕手续,哪里还能找得到这些犯罪分子。即使找到一些网络设备,里面的数据也少得可怜。

境内网络犯罪,同样存在这些问题,只是程度略轻而已!

三要理解办案机关、侦查人员,体谅他们的难处及辛苦。

一个刑事案件,如果碰到上面三个困难中的一个,案件侦破都会十分困难,可见办理网络诈骗这些利用网络进行的刑事犯罪的难度有多大。作为普通百姓,就是要增强识别网络犯罪的能力,尽量不要成为此类犯罪的被害人。而一旦不幸成为了被害人,一方面要配合好公安机关的侦查办案工作;另一方面也要理解他们办案的难处,不要一味地去催促,甚至埋怨。

什么叫职务犯罪?

教科书或者百度百科上的概念太过繁杂,我简单给大家概括一下,相信你们会体会深刻。

职务犯罪,指的是公职人员(含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与公权力相关的身份的人)实施的与职权、职务相关的行为,所引发的犯罪活动。我们再从外延,也就是罪名上做一个梳理和拓展,方便更清楚的了解职务犯罪。

第一大类:贪污贿赂类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行贿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

介绍贿赂罪;

单位行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等。

第二大类:滥用职权类

滥用职权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报复陷害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等等。

跨境电商犯罪若干问题探析,跨境电商中的fbi什么意思?

第三大类:玩忽职守类

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等。

第四大类:徇私舞弊类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枉法仲裁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商检徇私舞弊罪;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放纵走私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枉法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等。

第五大类:重大责任事故类

重大责任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等。

第六大类:其他犯罪案件

破坏选举罪;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非法拘禁罪;

非法搜查罪;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等等。

总结:大家可以以罪名为线索,去查询立案标准和纪委监委的采取措施情况,来判断涉嫌犯罪严重程度。

带着病毒回国?

这种行为算得上“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隐瞒不报,那就是“故意杀人罪”!因此带着病毒回国,这绝对是一种犯罪。

大家都知道去年,全球爆发了新冠疫情。而这种疫情瞬间就席卷整个地球,据最新媒体报道这种病毒已经在南极传播。可以看出新冠病毒,绝对是人类有史以来见过最可怕的病毒之一。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有国家的医疗机构对新冠都是防不胜防。目前世界上因为新冠死亡的人,保守估计也有几百万了。而感染的人,那绝对是几千万往上走。

也这是因为新冠病毒的厉害,让所有人对它都是忌惮不易。然而就在我国新冠疫情得到控制的时候,却又很多国外的人跑回中国来。而这些人当中,感染新冠的人不在少数。

我没记错的话,曾经有一家在美国工作的一家三口。因为国外疫情严重,而且他们一家三楼已经有丈夫和孩子出现症状。然而她们在登机之前,却偷偷吃了退烧药,最后蒙混过关回到国内。而最终不久后,他们全部都被确诊为新冠感染者。

对于他们的行为,在我看来,那绝对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说的严重点,如果他们传播开病毒,那就不知道会死多少人。这可以直接认为,她们是故意杀人。

首先我们看,他们一家人在已经出现症状的情况下,退烧药通过检查。然而她们却害了整个飞机的乘客,让他们也不得不隔离。而这些乘客中,谁能确保每个人不被感染。

而这一家人如果不是在机场被检查出来,他们出去以后又会接触多少人,感染多少人。或许因为他呢一家三个,一个市、一个省都会受到牵连。这完全就是一个故意的,传播病毒。

而他们的一个小心思,可能会让我们国家14亿人民的努力全都付诸东流。试想一下,14亿人再次陷入疫情的漩涡,那又会是多大的损失。又会浪费国家,多少人力、物力、又会造成多少人恐慌!

而且这几天,新冠病毒出现了变异。它的感染性最高增加了百分之七十,基本上就是碰着就完蛋。

我国最近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发现的英国留学生,就是感染了这种变异病毒。而这也是我国发现的,第一例变异感染者。而她感染的最大原因,很可能就是在英国携带回来的。

如果这种变异病毒在我国传播,那简直就是一个灾难。因此携带病毒这样的行为,往小了说是危害公共安全,往大了说那就是故意杀人。

山东来了一个境外输入病例?

往大方面看全国除武汉疫情基本属于低风险地区,而同时世界范围内是疫情的高速扩散时期,这时我国防控疫情主要转入其他国家输入性病情,显得尤为重要,山东防控疫情要遵循国家政策防范输入性疫情,在保证经济生活快速正常的发展下一视同仁为来鲁外国人员做好隔离,祝外来人员早日结束隔离,为山东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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